合理降税减负 发展电子商务
2015-05-11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
在税收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和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