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领购发票相关事项
纳税人在每月申报期领购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发票时,必须在抄税、申报和报税成功之后才能领出发票。
1. 领购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需携带: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合格办税人员证书;
(3)、防伪税控IC卡;
(4)、发票领购簿;
(5)、已开具的上次领购发票清单及汇总开票金额(专用发票为不含税金额,普通发票为含税金额);
(6)、若有剩余空白发票作废,需以上资料之外,还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把空白发票作废,打印作废发票清单,与空白发票一起携带至发票股缴销。
如只需核销发票,可只携带(1)、(5)、(6)所述资料。
2. 领购普通发票,纳税人需携带: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合格办税人员证书;
(3)、发票领购簿;
(4)、已开具的上次领购发票存根联(自己装订成册)以及汇总开票金额(含税金额);如有剩余空白发票须作废一并携带。
如只需核销发票,可只携带(1)、(4)所述资料。
3.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第二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到一分局就已开具的25份发票的合计开票金额按3%征收率申报预缴税款;
(2)、携带上述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携带的资料;
(3)、本月已开具的25份发票复印件、开具清单以及预缴税款完税证复印件。
4. 修改金税卡内容
(1)、从防伪税控系统里退票到IC卡,直接带IC卡到发票股重读;
(2)、金税卡和IC卡两卡已更换,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发票股重读发票;
a. 已发行的两卡
b. 最后一张已开具的发票和所有需重读的空白发票;
c. 佳科电脑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授权修改开票金税卡内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