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6〕111号)》和《国税发【2000】第090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文件精神,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已退还增值税和抵免所得税的国产设备的管理,经分局研究,决定就有关事宜召开一次会议。现通知如下:
时间:四月24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点: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五楼会议室(云阳大桥下);
参加人员:企业财务主管。
会议内容重要,请有关人员务必参加,不得缺席!
后附于会企业名单。
丹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九管理分局
200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