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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账务处理

筹建期账务处理

甲公司全额投资筹建乙公司,到目前为止乙公司营业执照等尚未办妥,但有一参与基建的公司工程已经结束,需到国税代开票后付款,由于乙公司尚未完成注册,单位名称无法开乙公司,请问是否可以先开甲公司(前期合同全部由甲公司与工程单位签订),如果单位名称暂开甲公司,以后办理资产转移需交哪些费用?或者有其它更好的处理方法?现在施工单位已开了一张发票过来了,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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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我还有一些不明白,我们总的工程量有上千万元,仅这个几十万在投资方做在建工程,是不是说不过去啊?还有,如果把发票尽量延期到被投资方营业执照办下来后直接开给被投资方,账务处理上是不是更合理一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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