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局:铅锌铜钨资源税下月起大幅上调
来源:中国易富网 2007-07-18 10:07:30 更新
两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称,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三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具体标准为: 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20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8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3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0元。
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评论:此次政策上调部分资源类产品的资源税在我们预期之中,目前的资源税设计并没有充分的体现出环境成本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在部分国际主要工业金属价格几年间上涨数倍的情况下,相关产品的资源税也应当做出一定的调整,以发挥收税调节资源的作用,抑制相关企业产能过度扩张的欲望。我们认为此次调整资源税为今后更深层次的资源品价格改革拉开了序幕,未来政策调整所覆盖的产品范围还将逐步扩大,计税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在出台时间方面,由于需要考虑到价格改革对于中、下游商品价格的上涨压力,因为预计政府将会相机而行。(信息来源:海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