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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办公用设施帐面如何处理?
y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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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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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行税法规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可以一次或分期扣除。
今后还请楼主多多学习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哦,这些基础的知识,都应熟练掌握才是,这样才能轻松愉快地工作,您说是吗?
[s: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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