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7〕18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校,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〇〇七年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增长
1、建立健全税源联动管理新机制。整合职能配置和数据应用,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
2、发挥税收分析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地区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的增减变化趋势分析,发布行业税负的分析和预警区间,分析税收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建立分税种、分行业、分项目的分析预警模型;依靠税收征管状况、征管能力的分析评价体系,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3、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加强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控;整合简化各类调查核查等事务性工作;规范管理员税源巡查的项目、内容、下户频率和工作底稿制度,合理分解“户管”事项。
4、全面提高纳税评估管理水平。建立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根据纳税评估对象的分类要求,完善评估工作的组织形式;实施多税种联动、征退税联动评估;开展季度、月度评估,做好案头分析工作;做好出口退税评估工作实现征、退(免)税信息交换及工作的有效衔接;开展纳税评估案例点评、优秀案例评比活动。
5、积极发挥税务稽查的促进作用。利用税收分析的成果以及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提供的信息加强选案工作;完善稽查建议制度形成以查深化分析、以查强化监控、以查促进评估的良性互动。
二、发挥征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以强化数据应用为支撑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6、进一步完善CTAIS2.0江苏优化版。开发第三批119条工作流;做好CTAIS2.0江苏优化版的完善、测试、定版工作;通过应用过程中问题的收集反馈机制,提出完善、优化CTAIS2.0江苏优化版的建议;规范软件开发管理,发挥信息一体化效能;加强CTAIS2.0江苏优化版的操作培训,提高操作和应用能力;推进职能重组,发挥以流程管理为导向的征管运行新机制的综合效应。
7、加快监控决策系统的功能拓展与开发应用。充实税收监控决策系统中税源分析、执法监控、绩效考核功能,提高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建立省局到市局的数据分发制度,满足各地个性化的数据查询分析需要;改进报表资料报送办法,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增强各地数据运用和数据分析的能力,提高税源监控管理的整体水平;做好车购税征收管理系统、货运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三级改二级、财务管理软件、人事管理软件等金税三期先开发系统的省级集中,做好软件、硬件、网络、安全工程与总局金税三期的衔接。
8、加强以省局为主导的省、市、县三级运维体系建设。改变运维方式,形成硬件、网络、各类应用系统运维相集成、人力和技术资源高度共享的综合运维机制;明确职能分工,建立以省局为中心,省、市、县业务、技术人才为主体的网络化运维体系;加强全省业务、技术支持分中心建设;制定与信息省级集中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加强数据管理,把好数据质量关;加快推进硬件统筹配置、配套完善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9、加强信息省级集中下的征管基础建设。深化户籍、发票、申报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一是开展税务登记户与其他外部信息的比对,对跨地区关联企业、连锁企业、非正常户、走逃失踪户实施有效的监控。二是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扩大发票抽奖试点、加强对抵扣联滞留票、存根联红字发票比对管理、完善非认证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制度等措施,促进以票控税。三是将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纳入“一窗式”比对范围;加强推进所得税网上申报,加强申报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校验比对,强化所得税税基管理;完善以申报纳税信息和税源监控信息为基础,汇算清缴、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等环节融为一体的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机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10、强化人机结合,切实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总局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软件;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抓好执法责任制的人工监控,落实对相关人员税收执法情况的考核;对各项执法考核指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11、改进和加强税收执法检查。运用省级集中的征管信息,梳理与税收执法相关联的指标,开展税收执法的日常监控考核;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不同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容易产生不良执法后果的问题与环节,加强专项性税收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的深度,除加强对国税机关内部执法资料、档案的检查外,还要抽取一定数量的纳税户进行延伸检查,提高税收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12、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完善“一级稽查”模式,抓好稽查基础制度的完善落实,提高稽查管理水平;加强稽查干部素质培训,提高参与国际税收、出口退税、所得税检查的能力;结合实际,在房地产建筑业、食品药品生产批发、废旧物资回收及用废单位等行业中选择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稽查多手段结合,解剖典型企业,掌握规律,提高效能;选择近几年与重大偷骗税案件关联紧密的重点地区和部分行业,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选择与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紧密关联的供货企业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抓好大要案查处,不断加大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13、进一步完善社会护税协税机制。巩固完善国、地税协作机制,及时研究协同管理的措施;参与“诚信江苏平台”的构建,逐步实现与工商、海关、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贯彻落实总局14号令,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作用,形成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的合力。
四、发挥税收政策调节功能,促进我省“四优先”战略方针的实施
14、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的奖限作用。围绕富民优先战略,重点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新农村建设,落实鼓励就业再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政策;围绕科教优先战略,重点抓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内企业“走出去”等优惠政策的落实,鼓励知识、人才、技术密集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快成果转化;围绕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战略,重点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消费税调整后的政策,解决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问题;围绕调整外贸结构,落实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支持自主品牌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农副产品出口。
15、创新管理方式,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强化税务机关公共服务职能;与重点税源分析相结合,开展对重点税源户的服务性调研;坚持基层分局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增强宣传解读的针对性;合理简化办税程序,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截留优惠政策、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
16、加强对重大经济税收问题的分析调研。做好重要税收政策变化调整对经济、税收影响的分析调研,向总局提出政策建议;针对“两法”合并、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调整、发展循环经济等热点问题,加强政策调研,分析经济税源、投资环境和企业经营特点的变化和影响,向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对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以及与政策执行相关的征管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向上级反映。
五、改进和规范行政管理,提高各级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
17、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梳理行政审批和管理项目,逐项分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加强监督和制约;根据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丰富和规范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运用国税网站、新闻媒介、公示栏等载体;健全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
18、规范机关政务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理顺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整合协调,减少重复交叉;发挥各级办公室对政务工作的牵头督办和辅助决策作用,做好管理协调和组织保障工作;发挥各级法规、征管、计统等综合部门的作用;加强会议管理,完善集体议事会议制度,控制系统会议数量;清理审批项目,减少审批,加强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简化审批手续;精简文件和要求下级报送的报表资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减少经费支出;推进电子政务。
19、加强政务督查督办,促进工作部署的落实。加强对总局、省局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各地的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完善基层请示限时答复等制度,提高及时回复率;健全联系点制度,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解决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20、规范财务基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落实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推行、应用好金税三期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从严控制基建项目和规模,合理安排基建经费,落实好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强化财务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六、巩固“三化”建设成果,建设国税和谐基层
21、巩固“三化”建设成果,建立团结和谐的基层团队。总结、推广基层“三化”建设经验和做法,整体提升基层建设水平;抓好达标评估验收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整改和完善;收集汇编标兵分局的规范和标准,供学习借鉴;建立持续发展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建设执法规范、管理科学、团结和谐的基层团队。
22、以国税文化建设为引领,营造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深入推进具有江苏国税特色的国税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江苏国税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促进干部心理和谐,形成人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创建国税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23、以共铸国税服务e站品牌为载体,构建诚信和谐的征纳关系。以江苏国税服务e站品牌为载体,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内涵,提升创建层次;以“便捷、高效、热情”为服务理念,着力构建税收服务体系;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落实服务措施、优化办税环境;抓好窗口办税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行为规范的统一,解决执法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七、实施“人才兴税”战略,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24、加强监督管理,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和推动各个层次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落实干部交流、挂职、任职回避、后备干部管理、培养等制度;抓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择部分县(市)局领导班子进行专题巡视;重视基层分局长队伍建设。
25、探索干部人事管理新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贯彻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配套管理制度;因人配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完善竞争上岗、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举措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加强人才管理,建立分级分类人才管理库;积极慎重地研究缓解我省特别是苏南地区人手紧的新途径;重视老干部工作。
26、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人才兴税”战略,构建大教育培训格局;抓好“六员”培训;抓好财会知识、稽查业务和CTAIS2.0江苏优化版运用和操作的技能培训;举办高层次人才进修班,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后续教育;探索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机制。
27、围绕构建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构建纠、评、建机制,治理不正之风;制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和强制推行代理的行为,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问题;禁止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的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单位的领导责任追究;落实重要信访领导阅办制、信访办理责任制等制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配合检察机关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开展执法监察,重点组织对政府采购领域的执法监察。
发文字号: 苏国税发【2007】第018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1月23日 状态: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