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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不怕查账”原来是句大话

声称“不怕查账”原来是句大话

     
  一家2002年9月开始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2003年和2004年在享受免税优惠期间,均有赢利;而到减半征收的2005年,企业却一下子亏损218万元。企业经营上的这种反常情况,引起了山东省即墨市国税局的关注。今年8月初,这家企业被即墨市国税局稽查局列入检查范围。
  面对税务机关的调查,企业负责人十分自信地说:“我们的账不怕税务局查!”
  翻开企业2004年和2005年账簿,除2005年应收账款出现了300万元的贷方余额外,企业账务处理似乎无懈可击。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大,难道是企业销售不做收入?检查人员就此询问会计,会计说,因为2005年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周转不够,客户预先汇过款来买材料用的。
  检查人员分析:因该企业产品全部外销,报关出口不作收入的可能性很小,再说企业还享受税率为13%的出口退税、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没必要隐匿收入。看来从账上不会有大的突破。但企业“该盈利”时盈利,“该亏损”时亏损,这实在令人生疑。
  检查人员随即调来企业的出口发票和报关单,仔细揣摩。
  在查看企业的出口发票和报关单时,检查人员注意到,企业的客户全是一个英文名字叫S.P.I.的美国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原始凭证,发现汇入行是纽约的一家银行,且汇款人是同一人。检查人员问会计,企业在美国那边是不是有总部?订单是与客户直接签订还是与总部签订?对此,会计回答说这不是财务环节的事情,自己不知道。
  难道是价格方面有猫儿腻?检查人员决定将重点转向对价格的核定上。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了解到,这家企业主要为国外客户生产花园工具,如松土器、拔草器等,还有咖啡门、木托板、喂鸟器等木制品,国内没有同类产品可作比较,检查人员也没有获取国际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的渠道。于是,检查人员仔细分析、筛选了从企业拷贝回来的电子数据。通过上述资料,他们发现每种产品都有一个估价表,从产品的用料(包括细小的零件)、装箱、出口费用、管理费用、税金、10%利润,都核算得非常清楚,最后汇总出出厂价格,即出口价格。检查人员判断,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数据。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企业会计没有对100多种产品进行单位成本核算,只是每月进行盘点库存,倒挤数据综合结转成本。检查人员判断,企业报关出口应该依据技术部门核算的价格计数,如果报关单价格低于技术部门核定价格,那么企业压低价格出口的事实就会成立。
  检查人员决定利用财务部和技术部彼此业务不衔接的空当,专攻技术部。检查人员重新调整思路后,再次来到这家企业,这回他们直奔企业技术部门。
  企业技术部有10多名工程师,专门负责产品的研发、制作工艺流程图、排料,并进行价格核定。对税收检查毫不知情的技术部负责人据实告诉检查人员,他们核定的价格是根据当时市场条件下的物料、工时和费用标准核定的,不管产品内销还是外销,都适应这个价格,并且是公道的价格。检查人员当即采集了部分价格,请工程师签字确认,并作了笔录。
  检查人员从技术部出来后,正碰上闻讯赶来的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似乎十分不安,小心翼翼地问检查人员:“我们的账,有问题吗?”
  检查人员没有理会企业负责人的询问,他们又到企业贸易部作了笔录。对照贸易部报关出口价格和技术部核定价格,检查人员发现同一规格的咖啡门出口的价格为6.88美元,技术核定的价格为11.84美元,差了将近5美元,折合人民币40余元。经过对照,检查人员发现多种产品都存在价格上的差异。检查人员的猜想得到证实。
  各环节证据确凿后,外方老板那天恰巧来到即墨市这家公司,并与检查人员座谈。这期间,外方老板兴致勃勃地介绍了企业经营的一些状况,并说了美国公司的一些情况。检查人员趁机试探:“你在美国也有公司吗?”“有。我也是那边公司的董事长,美国公司英文名字叫S.P.I.;这边的公司也是我投资建的。”检查人员立即作了记录,并请他当场签字确认。就这样,关联企业的问题被确定下来。
  检查人员把各环节调查落实的情况向该企业负责人摊了牌,所有证据指向一个关键问题:价格问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在重新调整价格压力下,该企业负责人承认了应收账款贷方余额300万元其实是美国总部汇过来的价格调整,用以资金运转。至此,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连会计都不知道的事情,都被你们弄明白了。我们的账,真被你们吃透了。”
  根据检查结果,该企业被调增利润300万元,除弥补2005年218万元的亏损外,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审理环节。  



www.ctaxnews.com.cn 2006.09.08  胡海啸,王淑英,张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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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虚乌有的酒店“优惠价”   
   www.ctaxnews.com.cn 2006.09.08  董战峰,敬小杰
   
     
     
   
  8月21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某大型酒店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新郑市地税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了字,承认自己在酒店经营中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今年5月,新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大型酒店通过不开发票、少计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达3万元之多。接到举报后,新郑市地税局迅速将此案批转稽查局查处。
  稽查人员在实地检查之前,对纳税人的情况作了案头分析,发现该纳税人属查账征收单位,2004年纳税15万元,2005年纳税17万元,2006年上半年纳税9万元,通过纳税数额对比发现该纳税人缴纳税款一直呈上升趋势。
  在对酒店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分别对该酒店的负责人、部门经理和会计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酒店会计一口咬定企业一直如实申报纳税,并且稽查人员在纳税人的账簿上也没发现什么破绽。不过,通过在对酒店中午和晚上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后,稽查人员还是发现了问题。通过两天的监控,稽查人员发现该酒店20个包间每天中午和晚上全部爆满。根据新郑市消费水平,该酒店每天营业收入最少在8000元以上,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该酒店平均每月纳税应在1.9万元以上,大大高于酒店实际纳税水平。
  根据以上推测,稽查人员再次来到该酒店,对其会计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宣讲有关政策,详细讲解了跟踪摸底、推测情况。面对政策攻心和推测情况,该酒店会计人员承认了偷逃税款的事实。但会计称,具体偷逃税款数额他也不知道,他只是按照老板的授意以及发票数额记账,具体的账单以及银行账簿全部由老板保存。
  得知这一情况后,稽查人员迅速采取行动,立即对该酒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办公室进行了突击检查。稽查人员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存放菜单(每桌客人点菜的单据)和银行账的铁皮柜。打开铁皮柜,一摞摞厚厚的菜单展现在稽查人员的眼前。稽查人员发现,这些菜单上大多注明着实际价格和优惠价格。询问李某原因,李某声称这些都是熟人消费,优惠幅度比较大。
  稽查人员通过对两种价格的核算,发现有价格优惠的收入与该酒店账务处理收入一致,而没有价格优惠的收入比优惠后的收入多出43.1万元。难道该酒店优惠真的有这么多吗?稽查人员在心中打了个大大的问号。于是,稽查人员又逐笔核实了该酒店的银行日记账,发现银行日记账记载的收入又与酒店账务处理的实际收入基本相同。事已至此,李某不得不道出实情,原来李某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在菜单上玩起了“猫儿腻”,以虚造优惠价格记账,偷逃税款3.66万元。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新郑市地税局对该酒店作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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