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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6-8-9 08:21 显示全部帖子
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在湖南运行成功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第一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在湖南省益阳市地税局开出。紧接着,湖南金和石油实业有限公司也开出第一张企业自开票版货运统一发票,湖南省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顺利代开了货运统一发票。这标志着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在湖南省地税系统试运行成功。
益阳市地税局是湖南省地税局选定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试点单位。目前,益阳市28个发票代开点和10个自开票纳税人都能够通过税控系统开出货运发票。
为推动这一工作,该局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印发了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上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提高了纳税人对试点工作的认识。该局还组织局内28个代开票点的干部和10个自开票纳税户共40多人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视频培训和省地税局专业培训,相关干部和纳税人基本掌握了系统的操作技能。
与此同时,湖南省地税局下发文件要求,从8月1日起,凡在该省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劳务和从事货物运输业联运业务的纳税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旧版货运发票和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自2006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新版货运发票必须采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手写无效。据悉,此举旨在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要。
该局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督促自开票和代开单位建立健全货运发票领、用、存制度,税务机关内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新版货运发票的管理,限量供应,验旧购新,定期检查。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单位在货运发票领、用、存等方面存在的违规和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www.ctaxnews.com.cn 2006.08.02 孙熙琳,张鹏,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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