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实施燃油税稳推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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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0-19 文章来源 新京报 作者
昨日,在新华社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提到要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
《建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将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如何向农民征燃油税是难点
针对燃油税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洲说,燃油税的问题已经讨论好几年了,以前交的养路费里含有一定的燃油费,开征燃油税后,将把交通部门的收费改为收税,更具强制性和规范性。
他认为,开征的燃油税主要是针对消费者,以有利于建立节约型社会,但是如何征收燃油税还有一定难度,具体征收方法,比如按实际使用数量征收或者按行驶里程进行征收,目前仍在讨论之中。而农民使用的燃油如何进行征收,也是一个难点。
推行物业税需平衡各方利益
谈到推行物业税,徐孟洲表示,中国的财产税一直都比较弱,这次准备推行物业税,就是对财产税强化的表现,因为房产也是一笔巨大的财产。但是征收物业税后,政府部门的土地收让金会相对减少一些,所以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仍然需要平衡。
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将统一
《建议》中提到了“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徐孟洲说,此举主要是解决中国存在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率不一样的问题,在中国,外资企业税率比内资企业低一些。他表示,尽管有许多部门表示了不同意见,认为统一收税会影响引资,但为了使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仍然需要统一税率。
徐孟洲还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建立一个税收基本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中国目前的税收制度是一个税种一个条例,税收基本法将把各个税种统一到一个法里,征税时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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