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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表又改了!这些报表汇算清缴必填

所得税申报表又改了!这些报表汇算清缴必填





2016-02-02       来源:中国税务报客户端       作者:段文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修改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目前,纳税人正在忙着进行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使用的都是2014年版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尤其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适用的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多达41张。那么,有哪些申报表是必须要填报的呢?这是很多纳税人都迫切想要知晓的。
  
  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应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或“不填报”的申报表。凡涉及的就选择“填报”,并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不涉及的则选择“不填报”,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均无需填报,也不需以零数据上报税务机关。
  
  2.《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为必填表。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股东结构和对外投资情况等。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并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另外,查账征收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享受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时,只需通过填报此表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再另行报送其他资料进行专门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必填表。体现企业所得税计税流程,即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数额等,最后计算应补(退)税款。此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除上述3张申报表是参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均必须填报的外,其他纳税申报表(附表)由纳税人根据企业的涉税事项选择是否填报。
  
  但必须应注意,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A105120)系列,有5张虽名为纳税调整项目表,却系即便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但只要有相应税前扣除事项发生,就必须报送的“发生即填报”的申报表:
  
  1.《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适用于发生职工薪酬等相关支出及存在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为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对分析,只要发生了职工薪酬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不需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也需填报此表。
  
  2.《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适用于发生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只要会计上发生了捐赠支出,不管是否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就应填报此表。
  
  但税法规定予以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不在本表填报。
  
  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及存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也就是只要发生了资产折旧、摊销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没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也需填报此表。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也就是只要发生了资产损失(含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税前扣除事项即使没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也需填报此表。
  
  5.《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适用于发生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等特殊行业纳税人提取的准备金,即使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无需进行特殊事项调整,也应当填报此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顾名思义,反映的是纳税人的纳税调整事项,按照本套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各表的用途,原意是纳税人有纳税调整事项时就填报相应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没有该项纳税调整事项则无须填报,但是为了便于比对分析等后续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上述5种《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所对应的项目,只要有税前扣除事项发生,即使无须作纳税调整,也应当填报该份纳税调整明细表。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作为从属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三级附表,主要填报的是收入、人员、研究开发费用等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相关的关键指标信息,适用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即,将第29行“减免税金额”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第2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金额栏次。
  
  此表原本是由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根据税法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情况。本次改为只要是高新技术企业,即使在亏损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也需填报本明细表。


(责任编辑:朱蕾)]


[ 本帖最后由 ywb 于 2016-2-3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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