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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国税网税收舆情分析】

独家:【中国税网税收舆情分析】

(2014-3-7)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中国税网整理 日期:2014-03-07

  【税收新闻】

  电信业营改增4月1日将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电信业列入今年营改增的改革任务中,而同日提交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则进一步提出将抓紧研究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
  作为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启动两年间,改革推进之快,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根据国务院部署,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营业税将成为历史。棋至中局,如果说电信业改革是营改增的一次“中期大考”,随后将至的建筑、金融等行业改革,则将给营改增带来更多挑战。
  电信业营改增,期待尽早公布税率
  腾讯公司财经部门高级税务经理孙涌涛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在公司加强营改增的税收宣传,为即将到来的通信业营改增做准备。
  “终于得到了通信业营改增4月1日将启动的消息,下一步期盼具体改革政策尽早出台,让企业有充足的时间为改革做好准备。”获悉改革最新动态后,孙涌涛对记者如是说。
  对互联网巨头腾讯来说,不断扩围的营改增正越来越深入地融入公司发展。先是公司广告和研发等服务业务在2012年11月随深圳市试点启动营改增,接下来的通信业改革,对公司的影响会更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营改增将迎来一个个更艰难的行业改革。此前市场上关于电信业改革的传闻此起彼伏,关于税率的猜测也不绝于耳,凸显行业对这一改革的敏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说,电信业务板块税负变化关键看通信业增值税的税率设计。“如果定高了,势必加重企业税负,对公司是个挑战。”
  他告诉记者,电信行业改革难,难在行业的特殊性:用户、消费者众多,改革影响面特别大;如果设置差异税率,业务拆分会有很多挑战;此外电信企业对系统改造和业务转型要求高,也会加大改革难度。
  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说,如将电信服务拆分成两部分,相对比较合理。增值电信服务跟信息技术服务比较接近,建议同样适用6%的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因为有设备投入、维护等成本,进项比较多,可适用11%税率。
  两年减少超1800亿元凸显改革红利
  过去两年,营改增改革步伐逐步加快,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底前改革扩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12个省市;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推向全国,并新增广播影视服务类企业;今年1月1日,铁路和邮政业营改增启动。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很少一项改革能像营改增一样凝聚宏观调控领域的“最大经济政治公约数”:这一改革既是国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棋子”,也体现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效应,更具备催生全面改革的特殊功效,成为深化财税改革的突破口和主线索,从而得以迅速推进。
  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北京等12个省市营改增试点全年减税426.3亿元。2013年,营改增共为企业减轻税负超过1400亿元。两年超过1800亿元的减税规模,凸显了改革红利。
  而来自上海的数据显示,两年来,上海市第三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从2011年的57.9%提高至62%,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全国比重达30%左右。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有助于改变产业链条短尤其是“微笑曲线”两端的研发设计和营销发展不足的产业结构,细化产业分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改革剩下“硬骨头”政策细节需打磨
  部分代表委员指出,接下来两年的改革,营改增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从行业上说,尚未纳入试点的建筑安装业、金融业等,面临着税基界定难、征管困难等阻碍;从体制上说,营业税即将消失,势必倒逼财政体制改革提速。
  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对金融行业征收增值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有些国家采取对金融行业免税,有些采用简易征税,有些还采用定额征税。
  “如银行存贷款业务,增加值利差确认比较困难,同时面对存款人和贷款人两个服务对象,开增值税发票也很困难。”刘尚希说。
  对于体量庞大的建筑安装业来说,推进营改增难度更大。建筑企业的上游原料如沙石、水泥等,很多是从个体经营户或小规模纳税人手中取得,难以取得进项发票,抵扣难以实现,如果最终税率设定较高,可能会引起企业税负大幅提高。
  “营改增推进没有明显阻力,但仍有细节需要打磨。”贾康委员说。
  地方政府最大的忧虑,则在于营业税增值税并轨后地方税收的大幅减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告诉记者,营改增在山东试点效果很好,97%的企业实现了减负,对服务业的拉动作用也非常明显。但营业税占了山东地方税收的三成,随着改革进入后半程,地方最担心的就是两税合并后地方收入锐减。“这些问题需要中央统筹考虑,避免让地方利益受损。”(新华网)

  税务总局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

  日前,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分别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调查巡查、未按期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抵扣调查巡查、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巡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采集、车价信息管理、逾期未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票表比对异常处理。今后,各级税务机关对于上述10个项目的管理,不再采取进户的方式进行。
  税务总局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开展本级税务机关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的清理工作,并在今后对设立进户执法项目依法从严掌握,防止进户执法工作发生反弹。税务总局将及时向公众通报各级税务机关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情况。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指出,第一批进户执法项目的取消,是税务总局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作风、转变职能、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又一实招。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税务总局还将继续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组合拳,加大对各项制度规定的清理力度,按照“打连发”的方式,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逐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自去年以来,税务总局针对纳税人反映的税务机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加快了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要求落到实处。2013年5月,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解决重复检查问题,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改内容。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开展问卷调查,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把问题找准、把措施定实。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分步对税收执法权力逐项明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1月29日,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依法规范执法行为、避免重复进户执法等五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于进户执法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必须合并;能不进户的,可进可不进的,都不再进户;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开展检查。
  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介绍,税务总局统筹安排进户执法项目,合并实地核查事项,减少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对内容涉及进户执法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的、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坚决予以取消。李万甫说:“取消不必要的进户执法项目,就是坚持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出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干扰,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部门工作实实在在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全国人大正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产税扩围或暂缓

  房地产税立法研究工作已纳入全国人大工作议程。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税收法定”问题时表示,全国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她透露,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傅莹的表态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来说,是积极的信号。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立法意味着将以更高层面调整相关关系。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在立法之前,房产税试点扩围或暂缓。
  据傅莹透露,当前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中,并将注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傅莹表示,现阶段中国18个税种中,仅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个税种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而其他15个税种则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
  傅莹说,未来全国人大一方面将尽快推动此前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记者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对于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表态,传递出了积极的信号。他认为,傅莹有她的身份所在,不会凭空做出上述表述,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在人大层面已经开始启动。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全国人大确定全面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是有综合考虑的。
  “立法需充分反映公众诉求。”朱光耀指出,现阶段首要的是要步入立法的进程,全国人大经过调研,倾听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从而步入立法进程。此后,需再经过一审二审三审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完善立法。
  贾康认为,现阶段已开始推进立法进程,但在立法进程中是否还会有新的试点推出,还有待观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如果全国人大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房产税试点扩大或将暂缓。
  陈国强表示,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不尽相同,房产税类似于之前的物业税,但房地产税却是关于房子的所有有关税种的整合。“我国现在有关房地产的税种从前期土地出让到开发,从销售到交付使用,从持有环节到二手房交易环节,税种繁杂,这也可以预期房地产税立法推进过程将较为缓慢。”
  资料显示,现行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宣布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只针对增量,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则涉及存量与增量,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但试点效果并不明显。
  而对于房地产调控,陈国强表示,房地产税的作用与房地产调控并无直接关系,在其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住房信息联网等将先期进行。房地产税则不能着急,需要按照立法流程,按照设计路径有序推进。(中财网)

  【观点评论】

  将审批与财税作为改革突破口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同时积累了不少矛盾与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与措施,令人鼓舞。2014年将是改革元年,由于问题比较多,建议以审批制度改革与财税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
  首先,审批制度的问题,对民营企业来讲,不仅仅是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问题,亦不仅仅是垄断行业进不去的问题,而是各行各业的审批事项太多了,限制了企业的发展,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国务院提出审批制度改革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命脉,但目前此项工作进度很慢,阻力亦很大,光靠取消个几十个、百把个本来就已没有人去审批的项目是不解决问题的。根据初步权力清单的清理,浙江省的审批事项就有12000项,全国有多少审批事项,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按照目前的改革进度到什么时候能改革好,亦是一个未知数。
  因此,建议对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确定哪些事项需要中央政府审批,哪些事项允许地方政府审批,并予以公布,其余的一律作废。今后再立审批事项,必须经中央政府批准。
  另外,完善确定各类标准,要明确告诉企业、告诉老百姓,做什么事情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与标准,只要符合了标准,企业就可以自己去干,不需要政府审批。政府的工作应着重放到事后监管上来,如果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弄虚作假、违背标准,就应当坚决予以查处。
  还有,仍要实行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告诉政府投资的行业、投资的规模以及技术水平等基本信息。政府把信息搜集汇总了以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避免和减少重复投资、过度投资和资源浪费。
  其次,财税制度改革的问题,一是要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分配问题以及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问题,要给地方留足该用的钱,改变以往把钱全部收上去再转移支付的办法。
  二是要降低企业与老百姓的税负,特别是实体经济企业的税负,增加老百姓的收入。降低企业的税负,才能让企业正常发展,创造财富、解决就业问题;增加了老百姓收入,才能拉动内需。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实行了“两免三减半”及征收15%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内资企业的税收因此大幅增加了,而不是减少。因为税基扩大了,尽管税收比例降下来了,但税收的绝对额是增加了。那为什么不能对我们自己的企业降点税,让其加快发展?
  目前,国内2%的企业交了90%的税收,不少企业不偷税漏税,就无法生存,这不合理。如果将税负降下来,人人都依法纳税,税收亦不会大幅下降。要加强税收的监管,目前传真机上、手机上天天有大量的帮助开增值税发票的信息,说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现象已变得泛滥,这导致了大量税收的流失,须予以打击、清理。
  另外,对转移支付要进行控制,对政府官员的考核要增加财政收支平衡这一条。目前越是贫困地区浪费越大,有的贫困县已经不贫困了,却不愿意摘贫困县的帽子,为的就是能拿到更多的中央转移支付。(经济参考报)

  戴皓:建议给实物型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优惠

  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有限,资金缺口很大,不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鼓励个人自愿性养老金的制度安排,将有助于化解政府和企业的养老压力。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建议,给予实物养老型养老保险计划以税收优惠,引导个人自愿性养老金投资于养老服务业。这可以从四方面做起:
  1、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发展个人自愿性养老金有利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先试点再推开的方式,逐步探索和研究适合我国的第三支柱体系。
  2、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将个人自愿性养老金与新兴的持续照料型养老社区相结合,能够切实解决养老财富储备问题、有效的缓解养老照护服务、医疗管理等公共资源压力,有助于形成养、医、保一体化的养老模式。
  3、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所形成的长期投资资金可以有效的投入到养老服务业的建设,解决养老服务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
  4、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与养老的实质需求结合更为紧密,能够有效的避免政策引导与落实实践脱节的问题。通过养老社区服务平台,能够完成税收的代扣代缴,在现阶段是一种比较合适的享受税优的个人自愿性养老金计划。
  戴皓还建议对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给予个人所得税延迟缴税的政策,即参与实物型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其缴纳的保险费在不超过其个人收入一定比例的范围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在领取年金入住养老社区的时候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个人、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具体办法、标准,可参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收政策的相关部分。未来进入社区养老时,由社区按照当时的税率对于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代扣代缴。(中国网)

  王天龙:消费税改革应以降低税负为主要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在出席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媒体见面会期间表示,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消费税改革方案。在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中,税制改革被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决定里特别提到,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这意味着,被列为改革计划重点之一的消费税改革正在加速推进中。消费税改革对民众有何影响?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是什么?来听《天下财经》编辑陈玺宇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王天龙的采访。
  王天龙,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国经中心副研究员。
  记者:天龙老师您好,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消费税改革对于咱们普通的民众它的意义是什么呢?
  王天龙:税收它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与普通民众息息相关,首先消费税会直接影响民众对商品的选择和消费,也就是影响普通民众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而这是与居民的福利密切相关的,其次通过影响消费行为进而影响生产行为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也会影响普通百姓的生活,最后增收到的消费税最终反映在财政支出上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普通百姓有很多影响。
  记者:那么您觉得消费税改革下一步它的方向是什么呢?
  王天龙:现在大家普遍认为我国消费税的问题,一是征收的范围窄,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没有纳入增税范围。二是认为税率比较低,因此未来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很可能是拓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结构性的来调整税率,当然还有一个消费税归谁的问题,现在也有说法是归地方政府用,拓宽地方政府的收入渠道,这也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但是我个人认为,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也应该谨慎,首先应该以降低税负为主要的政策目标,要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取向和宏观经济意图,但不能过度增加普通百姓特别是中产阶层的税负。其次我认为要深入研究对一些商品增收消费税后的影响,不要出现增收的消费税然后导致国内的消费能力外流这样的情况。
  记者:这一次财科所提出要对资源环境进行一个调节,您觉得可能会通过哪些方面的改革措施来进行调节呢?
  王天龙:我觉得一个是在税目上,就可能会扩大课税商品的范围,特别是会对那些耗能大、高污染,对环境和百姓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产品,对他们进行征税。另一个我认为就是会相应的提高这些商品的税率,通过税收产生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来引导消费者选择和生产者行为。(中国广播网)

  【外税新闻】

  俄欲调整个人跨境网购商品免关税门槛

  据俄通社-塔斯社消息,俄罗斯联邦政府日前向国家杜马提交了关于调整个人跨境网购商品免关税标准的法律草案。俄财政部长希卢阿诺夫表示,个人国际网购商品免关税标准可能由每月购物总金额不高于1000欧元或总重量不超过31公斤调整为单次不高于150欧元或不超过10公斤,但每月免税总金额和总重量将不受限制。
  俄国内有评论认为,新措施有利于简化关税征收程序,提高小额商品购买愿望,但将打击消费者网购高价值商品的积极性,可能影响物流公司的效益,迫使海外电商重新审视俄罗斯市场。
  目前通过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向俄罗斯发送的货物总额每天不少于400万美元。俄上述措施或帮助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在对俄电子商务国际竞争中占据较有利地位。(商务部网站)

  美众院法案开启税法改革序幕

  美国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戴夫。坎普公布了一项新的税法改革方案《2014税法改革法案》。这项长达979页的法案融合了两党意见,主张普遍降低税率并简化税务程序,同时要求减少或取消税收减免项目。
  个人和企业都将在税率降低中获益。根据税法改革方案,企业的最高税率将由目前的35%降至25%,个人最高税率则由39.6%降到35%。对占人口总数99%的中产阶层和低收入人群而言,他们的税率都将降至25%以下,其中个人年收入不足35600美元的适用10%的税率,个人年收入在40万美元以下的缴税税率为25%。(法制日报)

  日本将监管比特币交易征收交易税

  据路透社报道,日本政府将对比特币的交易制定规定,包括征收交易税。这些规定将构成监管未来类似虚拟货币的指导方针基础。
  《日经新闻》称,该指导方针由日本内阁提出,要求对比特币交易进行征税,并将这种虚拟货币定义为一种商品,而不是货币。比特币在线交易所得、用比特币实现的购物以及从比特币交易中创收的企业都需要纳税。
  报道指出,日本银行将被禁止处理比特币交易,证券公司也将被禁止担任比特币交易中介。
  日本财务大臣麻生太郎3月4日表示,日本政府仍在努力探明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所Mt.Gox倒闭的原因,尝试弄明白该公司如何丢失5亿美元比特币。Mt.Gox上周五提交破产保护,并表示可能因为系统被黑客入侵丢失85万个比特币。

  【微博热评】

  【张抗抗委员:稿酬个税起征点起码要与月收入持平】张抗抗表示今年还要继续呼吁解决稿酬个税起征点问题,她说:“具体数字我不好建议,但起码要和城市月收入3500元的起征点持平吧”。稿费个税起征点原地踏步三十年不动,仍旧是800元,令很多文化工作者感到不解与无奈。

  @白露跳舞:韩剧为什么会如此热,这和韩国重视原创有很大的关系。国内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缺乏好的剧本,但是如此恶劣的环境,谁还想去原创?具体什么就不多说了。

  @彦丘:提高起征点对底层和有意于创作的人有促进,有帮助,真正获益的是大多数没能成名成家的作者。写作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哈德良回忆录:稿酬征税不光是起点问题,还必须平均到所需时间的每个月。

  @中洋沫石:这么多年,什么都涨价了,可唯有作家的稿酬或版税却不见上调之光亮。悲呼!繁荣文化,可对作家的辛苦劳作却置若罔闻。

  现如今,作家的劳作收入都不抵一个瓦匠工一年的薪水。作家已成了货真价实的卑微者。

  @朱明王朝:转起来!文字的价值如果永远停留在白菜价,将意味着文学的衰亡!

  @亦农:稿酬不应按月论,应按年论。若按普通城市月入3500元,那么稿费起征应是按年42000元。

  @请再次回答1993:这个其实叫免征额,不是起征点。起征点指达到一定金额后对全部数额按照税率征收。免征额指达到一定金额后,对超出部分按照税率征收。

  @极地玫瑰:稿费单列,不要和劳务收入等偶然所得放在一起,或许可以改革税率起征点等。但是,国家税收立法的基本点是,有收入都要

  交税,甚至不管能否挣到钱,签合同都要收印花税,交易要交契税,稿费要交税简直天经地义的了。总之,还是要有具体的数据来支持减税,比凭印象来呼吁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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