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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租房屋以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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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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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租房屋以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的缴增值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上海税务微博 日期:2013-09-26
上海税务新浪微博日前发布的一则案例称,M公司将多余房产租赁给N公司。税务机关在稽查时发现该公司2011年、2012年按照实际用量共向N公司收取水电费50多万元,开具了服务业发票并缴纳5%的营业税。而按相关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向该公司追缴增值税7万余元及相应附加税,并加收了滞纳金。
案例具体内容及相关税法规定如下:
W020130926055676569864.jpg
(279.85 KB)
2013-9-2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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