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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IPO造假为市场注入正能量

严查IPO造假为市场注入正能量

2013年01月10日 08:26:17
来源: 证券日报
  2013年新年伊始,一场史上规模最大、主题为“挤水分、说真话”的IPO在审企业检查工作启动。这被业界认为是疏导A股IPO堰塞湖的一项重要举措。

  笔者认为,证监会再施重拳,对IPO财务核查加码,将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带来正能量。因为严查IPO造假,最终是为了让市场更具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披露,将会使新股发行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价值,有利于资本市场定价功能正常发挥。

  对于IPO造假行为,监管层的态度是坚决的,并且多次敲响过警钟。如去年的最后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监管层人士就明确指出,目前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大,在审企业注水和造假的冲动很大,保荐代表人更要勤勉尽责,包括核查其它中介机构的意见,否则即使撤材料也可能追究责任。

  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还是有保荐机构、拟上市公司、法律顾问等铤而走险,为公司包装上优良业绩的光环,为过会和高市盈率发行做铺垫,他们的这种造假行为,必然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就在本月8日召开的“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再次表态,证监会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诚信监管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坚决打击欺诈上市、恶意造假等违法行为。

  尽管监管层多次严厉打击IPO造假,但是,为何还是会屡屡出现造假上市的情况?是法律不健全还是有法不依?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对此,业界分析出几大漏洞,如对造假者处罚太轻,对连带责任者不追究等。鉴于此,笔者建议必须对造假者加重处罚力度,终止造假者的上市地位、没收全部违法募集资金等。

  可喜的是,在证监会去年年末下发的通知中就特别强调,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或是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有分析认为,监管层严打IPO造假只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随着专项检查的进一步深入,肯定会有一些公司“中枪”。不过,笔者认为,有公司在严打IPO造假中“中枪”,是它们对违规行为理应付出的代价,也警示后来者打消造假上市的念头,因为资本市场不会容忍靠隐瞒事实真相而造假上市的“投机者”存在。

  总之,监管层严打IPO造假,将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正能量,诚信之旗、正义之旗必将永远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空飘荡。■赤择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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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在审企业3月底前需报财务自查报告 2013年01月10日 08:26:17
来源: 证券时报
    拟上创业板公司业绩下滑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应撤回申请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证监会日前召开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做出动员和部署。

  根据部署,各保荐机构、会计师应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证监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的,应向证监会提出中止审查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自查报告,又未及时提出中止申请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规定》,对有关申请给予终止审查。在对创业板公司自查时,若创业板首发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尽快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检查并不改变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系,发行人仍然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在自查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后,应及时向发行监管部门及辖区证监局报告。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会上表示,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精神,完善和落实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姚刚对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查实情,讲真话,对于发行人存在的问题,均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二是在工作上要有周密部署。做好自查是前提条件,各中介机构要对照此次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自查方案,组织充分的人力、物力全面开展自查,把握好重点和薄弱环节。证监会将组成检查组在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进行重点抽查。三是整个检查工作中要有督促、落实,发现问题要有问责措施。各派出机构要督促各中介机构做好对本辖区内在审企业的自查工作。证监会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诚信监管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坚决打击欺诈上市、恶意造假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具体的核查内容和方式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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