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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2-8-30 17:36 显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110912 于 2012-8-29 15:50 发表
开具发票给厂家,厂家再拨付安装费款项。
如何做账
您好:
所提问题不明确,只能作如下回复供参考:
1.空调销售过程中如果向客户收取了安装费,那应作混合销售,将空调销售款与安装费合计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收到厂家拨付的安装费,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进货成本,并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2.空调销售过程中如果没有向客户收取安装费,并合同规定安装费由空调生产厂家承担,那么,收到厂家拨付的安装费可直接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核算,支付安装费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收到厂方拨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即视作按合同代理安装)
3.至于收取这部分空调安装款时应开具什么凭据,国税发〔2004〕136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这一规定,只能开普通商业发票。
[ 本帖最后由 ywb 于 2012-8-30 17: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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