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税法规
»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我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我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2-7-6 15:36
显示全部帖子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我省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会协[2012]124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我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苏会协[2009]20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今年的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负责全省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工作,同时负责省直属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各市注协负责所属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会员申报年检时间:7月5日至8月31日;
(二)市注协上报时间:9月15日前。
三、参加年检的会员范围:
(一)2012年1月1日前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均应参加今年的年检。
(二)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应向所在协会提出暂缓年检申请,经省注协批准后可以暂缓年检: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年检的内容:
主要检查相关会员在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一) 是否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三) 是否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四)是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五)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六)是否报备变动的会员信息;
(七)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
五、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省注协直属的非执业会员提供一份)。
(二)现所在单位未能为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时,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本人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而未报备案时,应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附件3)。
(四)会员需要今年在本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上加盖本次年检专用章的,可将本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原件上交所属注协;愿意以后年度一起加盖年检专用章的,本人的会员证可在以后年度上交。
(五)没有提交会员换证资料的,应在提交年检资料时同时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附表4)及相关资料。
(六)2012年会费100元。会费缴纳可以选用现场缴纳或网上缴纳方式,不能直接到所属注协缴纳会费的,可以通过网上缴费系统(
http://daoru.yeepay.com/User/Login.aspx?UID=000680
)缴纳,具体缴纳办法见附表5.
(七)因故申请暂缓年检的,应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并在相应栏目说明原因。
暂缓年检事项消除后,应重新提交年检资料。
(八)申请退会的应提交退会申请和本人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原件;与协会间有应了未了事项的,应先办理完毕相关事项。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会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年检的程序:
(一)省、市注协通知所属会员按照要求参加本年度检查;
(二)会员按照要求准备年检的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上报所属注协;
(三)注协按照年度检查的内容和会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所属会员是否仍符合会员条件,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各市注协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属会员提交的年检资料一式一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会员的《会员证》上报省注协;
(五)省注协审查全省会员的年检信息,并作出是否通过年检的决定;
(六)省注协将年检的拟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七)省注协将年检的结果进行通告;
(八)省注协在会员的《会员证》上签署年检意见后返还市注协。
七、其他事项:
(一)年检资料,应由本人提交,本人确有困难不能提交时可以委托其他人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二)未缴纳2011年会费的,应在提交年度检查资料时补缴。
(三)会员继续教育情况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记录为准。
(四)因客观原因需要暂缓本次年检的,应提交书面暂缓年检申请,申请被批准后才可暂缓办理年检。
(五)会员的《会员证》如遗失,应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并将报纸原件、补办《会员证》书面申请、一寸彩照一张和年检资料一并上交所属注协。
(六)无故不参加年检的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七)未通过年检的会员,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收回其《会员证》;
(八)未参加2011年年检的,应同时申请补办2011年年检。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情况汇总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
5.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网上交费流程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UID
10
帖子
30494
精华
112
积分
45431
威望
45431 点
金钱
235418 RMB
贡献值
44987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60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11-1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