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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9-2-26 09:07 显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dongzi0245 于 2009-2-25 13:47 发表
因金融危机影响,财政给出口企业的财政补贴怎么账户处理?谢谢
您好!
根据财税【2008】第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故财政给出口企业的财政补贴应计入补贴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以上回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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