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向农户购柴增值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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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8-7-15 15:14
标题:
向农户购柴增值税如何处理?
提问人 江涛
我公司向农户购烧锅炉用的木柴,每月约5-6万元,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后货款是否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处理。请予处理,为谢!
答:你好。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购入的用于烧锅炉用的木柴其实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柴火,而柴火大多属于乔木、灌木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即财税字[1995]52号文的的解释,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等等都属于林业产品。纳税人购入这些林业产品有途径可能会有两种,一种是向专业的商业销售企业购入,此时可以由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相关发票。当然了,销售者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是他们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另一种则是向农户个人收购这些林业产品。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户个人销售其自产的包括林业产品在内农业产品是免税的。此外,按照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处购入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买价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可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收购凭证进而实现税款抵扣。
至于付款,则需要视具体情况确定。既可以采用转账的方法进行,也可以现金方式进行,并没有严格的限制。通常情况下,如果对方是企业并且开设有银行结算账户,那么就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个人或者企业并没有开设银行结算账户,那么也就没有办法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也就只能通过现金进行结算了。
但愿我们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你的提问。
瑞鑫工作室 胡俊坤
答复人 胡俊坤 答复时间: 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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