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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3-24 17:14     标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111号

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税务干部学校:
    2008年4月份,全国将开展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税收宣传月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发展和民生问题同时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因此,总局明确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紧扣“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内容,同时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统一要求,紧扣税收宣传月主题,重点宣传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服务江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效。要集中宣传税收的性质和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税收在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要深入宣传我省国税工作,宣传依法治税以及诚信纳税的典型事例,充分展示国税工作成就。要积极宣传国税机关坚持改进和优化服务,着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税收服务体系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增强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将重点开展如下活动:
    1、举行“税收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新闻发布会开启宣传月活动。发布会主要通报全省国税系统近几年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效,发布今年进一步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举措,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情况及对江苏经济发展的作用,公布全省国税纳税百强企业名单,同时曝光2007年度十大涉税案件。
    2、开展大型广场税收公益宣传活动。4月1日,省局和南京市局联合组织广场大型宣传活动。现场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片和标语,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展涉税咨询和知识问答,组织“江苏税文化”历史资料展览,同时免费赠送相关涉税资料和光盘,发放“江苏省第四届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问卷。
    3、走进电视直播室组织“税收•发展•民生”专题访谈。采取直播室嘉宾访谈、观众提问的形式,从近几年组织国税收入、服务经济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等角度,谈论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民生话题。
    4、组织税收主题儿童绘画展暨“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一是在南京选择部分小学生开展以税收为主题的绘画征集活动。二是与开展“春蕾班”活动相结合,明确各省辖市局分别选择1-2所中学或小学作为“税收教育基地”,进行授牌活动。三是选派优秀学生代表参加总局组织的“全国中学生税收夏令营”,同时组织“全省中学生税收夏令营”活动。
    5、组织“税收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税收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选择优秀文章在《江苏经济报》、《中国税务》(江苏版)、《江苏国税调研》、省政府网站、省局网站等媒体刊登,并汇编成册。
    6、在相关媒体发表省局领导署名文章及组织专版宣传。一是在《群众》杂志和《新华日报》发表“税收与发展、民生”文章。二是在《新华日报》、《中国税务报》分别组织一期专版,重点宣传我省主要国税工作及典型事例,宣传有关省辖市局工作。三是在《新华日报》连载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问答。
    7、开展“江苏省第四届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活动。3月下旬开始,开展“江苏省第四届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活动,同时做好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8、组织“百名国税局长网上在线访谈”活动。一是与总局三级局领导网上在线访谈活动相结合,在省、市、县三级局网站联合举办第二次全省“百名国税局长网上在线访谈”,回答纳税人相关涉税咨询。二是在省政府网站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在线访谈。
    9、在全省开展“优秀办税员评比”活动。以省辖市局为单位评出全省百名优秀办税员,并组织表彰活动。
    10、参加总局组织的相关宣传活动
    主要包括:一是“十大优秀税官”评选;二是第二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三是第四届全国税收动漫FLASH大赛;四是第二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五是“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六是组织并报送税收文艺作品。
各级国税机关要在积极参加总局、省局统一活动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形式服务内容以及讲究成本、务求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项目,力求整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生动活泼、行之有效,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健全长效管理的税收宣传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推进税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市、县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门计划,明确相应人员及其职责,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人员和责任的落实。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税收宣传月的主题、要求以及具体工作安排,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密切与地税部门的工作协作,积极创造条件,集中组织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宣传项目。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综合优势,切实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渗透力。
    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将对具体活动项目,进一步细化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同时,组织编发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简报,总结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寻求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的亮点,报送形式新颖、富有特色的宣传项目和创新做法。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以后,各省辖市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5月10日前,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总结和优秀活动项目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等。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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