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房地产企业自用房产要缴房产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2-27 12:59
标题:
房地产企业自用房产要缴房产税吗?
“我公司对所开发的部分商品房用于自用和出租,但并未转入固定资产,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日前,湖北省十堰市香格里拉房产公司财务人员拨打十堰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咨询员解释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该通知第二条第四款同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因此,你公司应当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www.ctaxnews.com.cn
2008.02.25 王家斌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