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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年实行新所得税法后,地方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2-15 15:24     标题: 2008年实行新所得税法后,地方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提问内容
  请问2008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前可免征地方所得税。2008年实行新所得税法后,地方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谢谢!  
2008-2-13 10:38:09
  


国际处信箱税官答复
  您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不再有地方所得税3%的要求了,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2008-2-13 14:09:57  
  





www.jsgs.gov.cn    2008年02月15日 08:28:24  编辑:李玲  来源: 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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