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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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7-11-12 08:52
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苏国税发〔2007〕185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落实“两个减负”是各级国税机关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客观存在着诸如“流程设置较为繁琐、填报表证较为繁多”等不必要的负担,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减轻。今后,各级国税机关在制定政策及征管办法时,既要考虑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又要考虑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在税收执法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在减少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上取得实质性进展,防止增加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各市、县国税机关要从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高度,进一步改进作风,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和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持续深化“两个减负”成果,进一步推进减负增效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和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7]189号)等文件要求,对报表资料实行目录管理,凡目录以外的报表资料,不得要求基层报送。同时,能够利用信息系统产生的报表,也不再要求基层上报。二是尽快规范纳税人报送报表资料的目录,各市、县国税局及基层税务分局原则上不得增加报表资料的报送种类和数量,以切实解决纳税人报送报表资料过多的问题。各市、县国税机关要对本级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理由并上报省局(征管处)审定。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各类登记、身份证件,采取“一次录入采集、‘一户式’存储、及时维护、多环节共享应用”的办法,解决重复报送问题。四是通过压缩审批层次,改革审批方式,扩大信息流在审批审核工作中的运用,减少纸质资料流转,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三、加强对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联动管理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充分依托现有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做好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向下布置工作时,既要考虑税收管理的要求和特点,又要考虑基层的承受程度和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同级国税机关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和统筹协调。一般情况下,各类税收分析工作由计统部门牵头,纳税评估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税收检查相关工作由稽查部门牵头,涉及税源监控中户籍、资料、流程运转、信息化处理等税源管理基础性的工作内容,由信息办牵头。基层税务分局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按户进行归集和有效整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从整体上审视所管辖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情况,从而将各种单一的事务性的工作转化为综合性的税源管理工作。
四、发挥数据集中优势,不断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水平
一是全面深化对监控决策系统现有功能的应用,依托监控决策系统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报表生成、联动管理等深层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二是规范软件开发。监控决策系统能够实现的功能和省局正在开发的软件,各地不要再组织开发,避免软件重复开发和数据重复采集。三是适时开通12366热线。目前省局正在根据总局部署进行12366应用系统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地不宜再开发,避免重复。
五、加大服务品牌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体系
一是以限时办结制为重点,逐项落实各项涉税服务的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落实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办税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管理服务的优质化。三是以完善“一窗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各类办税事项,尽可能把涉税事务的办理前移到办税窗口,切实方便纳税人。四是进一步加强江苏国税网站建设,完善税收法规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积极打造税企互动、上下互通的“网上江苏国税”。
六、加强需求分析,不断改进完善服务规范
一是通过解答咨询、税企座谈、服务性调研等渠道听取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纳税人所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途径。二是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事项、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服务规范。三是依托信息化,积极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将纳税服务与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税收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的规范化。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近年来下发的简化优化征管流程和简并报表资料的有关文件,近期内,省局将下发《征管业务流程优化规范》,各地要积极落实总局和省局文件的既定要求,全面推进本地区“两个减负”工作的持续开展。同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报送省局(征管处)备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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