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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手册 [打印本页]

作者: 俏梦    时间: 2007-6-23 12:35     标题: 手册

  是否可以提供一下海关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具体步骤.
作者: chw    时间: 2007-6-25 09:32

按规定是取得主管核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如企业在一本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计划进口和计划出口的货物全部进、出口完毕后,在向海关申请核销前,应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的全部进、出口明细记录进行复印,在海关核销后,带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1 电子数据 在退税申报系统里单证证明-手册核销录入 并打印 拷盘
2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 (系统打印)
3 海关加工贸易结案通知书
4 海关“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若有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海关资料
5 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含进料加工料件报关登记表,出口成品登记表(全部明细)
6 该手册下全部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正常的手续就是这些
作者: 俏梦    时间: 2007-6-25 21:58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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