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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许可法今起实施 新法带来诸多实惠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4-7-2 10:32     标题: 行政许可法今起实施 新法带来诸多实惠





www.ctaxnews.com.cn  2004-07-01   
   
   
   
      
  中新社山东新闻网7月1日电 开办一个公司就要到几个甚至十几个单位办审批手续―――7月1日后,这样的现象就会一去不复返了。据齐鲁晚报报道,今天起开始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工本费"成历史
  7月1日起,老百姓以往所说的“工本费”将成为历史。《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7月1日后去行政机关填表申请审批事项,如果相关部门或单位向申请人要表格的“工本费”,你可以毫不犹豫地拒付。因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老百姓无需再掏所谓“工本费”。

  发个邮件参与申请

  从今天起,如果申请人的手续齐全,可发个电子邮件或传真,而不必再“亲临现场”。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同时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申请当场可获批准

  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如果你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也许你立刻就可以得到批准的答复。

  《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便民窗口"联合对外办公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权可以集中行使,涉及多个部门的,将实行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者联合办理,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6月中旬山东省召开省直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现场会,要求省直部门在7月1日前,普遍建立起“窗口式”办公制度,多个部门可以联合办公,为老百姓服务。

  审批异议可要求听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行政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百姓有权了解审批过程的具体情况,对于审批过程有异议的,百姓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此外,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5日内不告知视为受理

  《行政许可法》规定,百姓在办理审批手续时,行政机关必须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百姓还缺乏哪些手续,逾期不告知者即可被视为受理。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一次性告知的话,百姓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要求复议或者起诉。 (王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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