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将外方应分配利润转作借款,利息能否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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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7-5-31 10:48
标题:
将外方应分配利润转作借款,利息能否在税前列支?
提问内容
你好,我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请问如果将外方投资方应分配利润转作我公司借款,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能否在税前列支?如可列支,外方无法利息收入票据,如何列支??谢谢
2007-5-30 9:06:59
作者:
ywb
时间:
2007-5-31 10:48
外税处信箱税官答复
外方对于应分得的未分配利润转为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属于外国投资者的利息股息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在列支该项费用的时候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预提利息时凭转帐凭证和借款协议就可以列支。
2007-5-30 10:31:34
www.jsgs.gov.cn
2007年05月31日 08:44:42 编辑:李玲 来源: 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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