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合同的预提的费用需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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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7-4-20 16:25
标题:
有合同的预提的费用需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提问内容
我公司根据销售合同预提了销售佣金,在06年末有部分佣金没收到发票,所以预提费用有余额,请问一下,有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所计提的费用,能不能税前列支? 因为这部分预提的费用在07年会收到费用发票。
2007-4-19 16:14:11
所得税信箱税官答复
你好,如果你在汇算清缴欠收到发票的可以扣除。
2007-4-19 17:49:44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选自:“税法咨询”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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