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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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xhlxh
时间:
2007-4-9 20:02
标题:
旅游业
尊敬的老师您好:
1.旅游企业中免费旅游视同销售收入吗?
2.旅游公司自身设有旅游部、客房部、餐饮部、娱乐园、购物中心等部门,要分别核算其收入吗?是不是除了购物中心要交增值税以外,其余各部都要交5%的营业税,而娱乐园要交20%的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是不是都按5%来交营业税?
3.厨房和餐饮部从市场上个人手里购买的原料.青菜.肉鱼等都必须取得法票吗?无法取得发票能入帐吗?
急盼回复,谢谢!
作者:
bgs
时间:
2007-4-9 20:47
1、“免费旅游”是指什么人啊?
2、各部门要分别核算其收入,如果不分别核算,一并交17%的增值税!
3、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做法!取得发票入帐,最稳妥!
[s: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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