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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高计税工资扣除标准 迈出"两法合并"关键一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6-9-11 09:46     标题: 提高计税工资扣除标准 迈出"两法合并"关键一步

    国家税务总局8日宣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一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有关人士分析指出,这是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即向“两法合并”迈出的关键一步。

  “这将在客观上扩大内资企业的税前抵扣额度,缩小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逐步实现公平竞争。”中国人民大学财税专家朱青教授认为。

  目前,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工资税前扣除主要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政策。即相当一部分企业计税工资的人均每月扣除限额标准为800元,在此基础上,省级人民政府可自行确定上浮20%。

  另外一些企业,如事业单位、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效挂钩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等,允许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较快,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2005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已达1533.75元,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效益好的行业更高。

  “目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超过30%,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远低于内资企业。内外资企业同场竞技,却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显然不公平。”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总经理戴为说。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也表示,现行规定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太低,大多数内资企业的合理工资支出得不到合理扣除,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内资企业税收负担。而外资企业的工资支出允许全额扣除,不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提高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后,据测算,今年将减少企业所得税收入120亿元。这对财政收入影响不至于过大,可以承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外资企业高近10个百分点,工资扣除政策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

  “这次提高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是‘两法合并’的前奏。如果人均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800元,按照法定33%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人的税费负担可减少约260元。这对于大型国企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费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说。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一直是我国各界关注的焦点。在今年的“两会”上,民建中央提出的《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就被全国政协提案组定为今年第1号提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www.jsgs.gov.cn    2006年09月10日 23:09:26  编辑:金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ywb    时间: 2006-9-11 09:53

计税工资标准调高800元 职工涨工资还要等一等
www.jsgs.gov.cn    2006年09月09日 20:01:34  编辑:金冈  来源: 现代快报

  减负120亿 内外企差距缩小

  “调高内资企业计税工资”近年来频频被提出,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企业职工工资近年增长较快,而现行规定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只有800元,大多数内资企业的合理工资支出得不到合理扣除。而此次标准上调至1600元后,据专家测算,今年企业将减负120亿元。

  江苏省国信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孙洋指出,计税工资政策的不同还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外资企业的工资支出允许全额扣除,内资企业800元的计税工资政策加重了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扩大了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外资企业高近10个百分点,工资扣除政策差异就是重要原因之一。

  “这次提高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是‘两法合并’的前奏。如果人均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提高800元,按照法定33%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人的税费负担可减少约260元。这对于大型国企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费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为此算出一笔细账。

  与个税起征点 相互兼顾

  此次计税工资标准调整到了1600元,而这个1600元恰恰与新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样,这是否是一个巧合?

  孙洋解释说,1600元的标准主要是参照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1533.75元,将内资企业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1600元,基本可以解决大多数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当然,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衔接也是用意之一。两个所得税互相照应,可以政策兼顾。

  职工涨工资 还要等一等

  一听说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提高,南京某化工企业的王先生第一反应就是:“那我们职工的工资会不会涨?”很多市民都认为一旦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提高了,那企业应该愿意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尤其是那些原来工资在1600元以下的,既然标准都提高到1600元了,那企业是不是可以考虑把工资也提高到1600元呢?

  对于市民的疑问,南京审计学院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蒋大鸣很遗憾地回答,提高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与职工工资提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按照政策规定,对于工资高于1600元的是按1600元在税前扣除,而低于1600元的,比如1200、1300元依然是按工资原值扣除,所以一般企业不会因为计税工资标准提高了而随之提高职工工资。”当然,专家也指出,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各种政策的调整,职工工资总体上肯定处于上涨的趋势。

  奖金、津贴 必须计入工资内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过去为减少因工资支出得不到全额扣除带来的额外税收负担,往往会采取各种违规方式减负,如有的以购物卡集中消费等方式扣除,有的把本来属于职工薪酬范围的支出有意列入其他名目扣除,本应工资化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车改补贴、通信补贴等不计入工资薪金中,以其他名义扣除,等等。

  专家指出,此次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在统一计税工资口径上也做了强调。计税工资在扣除限额提高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都应计入职工工资中,包括: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非货币性支出。但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按现行规定在税前扣除。  

  快报记者 都怡文

  新华社记者 陈二厚

  据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最新消息,呼声已久的调高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终于实现。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消息一出,很多职工认为企业也会因此而适当调高工资,但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计税工资的调高与职工工资的调高没有必然联系。

   相关链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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