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假期培训班缴税有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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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5-8-24 09:59
标题:
假期培训班缴税有几多
<B></B> www.ctaxnews.com.cn陈显信,周元仕,呼兰中
记者在陕西省安康市看到,给孩子联系假期培训的家长络绎不绝。原定为只收50人的幼儿绘画培训班,短短几天就有150多人报名。据了解,目前在安康市城区正式登记办班的单位有近100个,而从事“地下”培训的各种辅导班更是不计其数。
从安康市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除一些正规教育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按规定缴纳了应纳税款外,约75%以上的办班者未按规定缴税。
据了解,大大小小的辅导班、培训班大致分两类。第一类较为正规,有正式的培训机构和固定的培训地点,举办者大都是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文化馆、少年宫以及其他艺术培训机构。第二类规模较小,课程安排也比较单一,这类辅导班大多为教师或大学生个人组织,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又未办理任何手续。
据调查,目前安康市假期补习班的收费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按小时收费。此类收费对象主要为在校中学生,办班者为学校的任课教师,每小时费用不等,大约在20元左右。二是按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天25元~30元。三是按办班的总时间收费,以培训时间的长短和培训知识的难易程度来确定收费标准。比如某计算机学校举办的计算机等级培训,每人每月收费400元。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举办假期补习班所得为应税收入,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但目前能够做到自觉纳税的培训班很少。据记者调查,造成假期培训班税款流失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对应税行为和非应税行为区分不清。一些人认为纳税是企业的事,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主要收入来自财政拨款,没有纳税义务。有的教师甚至认为个人所得税应由单位代扣代缴,自己没有申报纳税义务。
纳税意识观念淡薄。有的单位和个人知道举办培训班应该按照规定纳税,却没有将之上升到应尽的义务的高度考虑。
财务核算不规范。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办学单位没有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人、会计和出纳都由一个人担当,财务制度不健全。很多培训机构没有到税务机关领购正式发票,甚至有的培训班直接以报名表或登记表代替发票。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对暑期开办的辅导班、培训班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容易形成税收征管“盲区”。国税函〔1996〕658号文件明确规定,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文件中没有明确具体执行方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感觉不便于操作。
安康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认为,税务机关应在加大宣传、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对假期培训班的税收征管。要加大对办班者进行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搞好源泉控管,对假期办班者的住址和收费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设立举报电话,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假期办班税收的稽查力度。
作者:
elfs-001
时间:
2005-8-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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