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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乌鲁木齐市:企业财务人员不诚信将受罚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5-8-8 16:44     标题: 乌鲁木齐市:企业财务人员不诚信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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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北京致通振业     作者:程彩清    发表时间:2005-7-19


  
    天山网据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消息,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做假账及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行为,强化税收征收管理,近日,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纳税企业财务人员诚信从业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对于不能诚信从业的乌鲁木齐市企业财务人员,乌鲁木齐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处罚。  

    据介绍,凡税务机关发现在财务核算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会计法规的纳税企业财务人员,税务机关将其移交至会计从业资格的主管部门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直至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对于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今后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税务部门将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处理,最终达到纳税企业和财务会计人员共同自律,净化经济环境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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