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费用,如何填报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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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26-5-27 09:54
标题:
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费用,如何填报扣除项目?
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提供旅游服务业务,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费用,如何填报扣除项目?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时间:2026-05-26
摘要: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问:某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2月发生提供旅游服务业务,取得收入106万元,未开具发票。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费用90万元,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本期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无期初余额。请问办理2月属期增值税申报时如何填报扣除项目?
答:您在办理2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写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三)第3行“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在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1060000元,在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0元,在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900000元,第4列至第6列按表内公式计算填写。
在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5行“6%税率”的“未开具发票”“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栏次分别填写1000000元、60000元,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900000元。
答复依据:
增值税法相关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国家税务总局,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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