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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交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26-3-9 10:01     标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交增值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时间:2026-03-04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问题内容:

  2026年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交增值税?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

      “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三)充换电业务中销售电力产品的同时收取的蓄电池更换、定位、维护等服务费,适用电力产品的税率。

  (四)提供交通工具租赁服务的同时收取的信息技术等服务费,适用租赁服务的税率。纳税人发生的与本条上述情形类似的应税交易,比照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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