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挥税收作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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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25-12-26 09:58
标题:
发挥税收作用,巩固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李平
税收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重在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既要推动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夯实实体经济基本盘,又要推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实体经济发展积蓄长久动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了12项战略任务,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放在第一条,凸显了实体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要始终把实体经济发展作为着力点,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应通过优化税收制度设计、完善税费支持政策体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措施,着力提升税收制度政策的精准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持久动力。
充分认识税收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实体经济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国家富强、社会稳定、民生福祉的根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靠实体经济起家,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十四五”时期,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已近30%,总体规模连续15年保持全球第一,成为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安全的压舱石。实体经济也是我国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吸纳就业超过4亿人,为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强保障。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24年,全球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的平均值为15.1%,我国为24.9%,比全球平均水平高近10个百分点。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多重压力,2024年我国制造业占GDP比重同2014年相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英国、美国、德国等之所以能够先后成为经济大国强国,都与其大力发展制造业密切相关。进入后工业化阶段,英国、美国制造业占GDP比重下降较快,产业空心化问题凸显。近年来,美国等开始大力吸引制造业回流本土,而韩国等国制造业比重则长期稳定在20%以上,制造业一直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法宝。
基于当前制造业面临着激烈国际竞争的现实,如果我国不加以关注和予以政策支持,也可能发生产业大规模外迁和产业空心化,以及制造业比重大幅度下滑的风险。因此,在“十五五”时期,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应积极发挥税收等政策作用,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政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对深化税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税收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重在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既要推动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夯实实体经济基本盘,又要推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实体经济发展积蓄长久动能。
健全完善增值税制度。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为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真金白银。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应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强税收中性,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强化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税收政策对先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导向及扶持作用。各种阶段性实施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需进一步调整完善,建立起常态化留抵退税制度,增强政策的稳定预期。优化政府间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根据实际增值税收入情况,科学分配承担比例,均衡地区财力,使退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有效。
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税收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包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囊括直接优惠、间接优惠等多种手段,涵盖不同创新要素、创新环节、企业类型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特别是聚焦国家基础产业发展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卡脖子”关键领域企业、新基建企业的增值税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科学研发的所得税优惠力度,研究完善从事基础研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增强税收支持的确定性。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激励大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做法,研究实施研发费用税收抵免政策。
持续优化税制结构。目前,我国税制结构以货物劳务税为主,货物劳务税比重偏高,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可能导致企业对税负更为敏感,尤其在盈利下降或亏损时更是如此。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应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这样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感。应持续优化税费结构,对政府非税收入和其他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适时把具有税收特征的非税收入和收费项目改为税收,并通过加强税费征管能力,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名义费率,切实减轻实体经济缴费负担。
积极营造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税收营商环境
实体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需全面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坚持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并举,既要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推政策红利精准快速直达经营主体,又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享税费优惠违法行为,坚决不让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
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标准。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持续优化升级《全国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操作标准,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各大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基础。推动落实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解决机制,增强企业重大事项的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
推动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政策归集,及时更新《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和《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持续深化“政策找人”机制,运用“数据+规则”理念,针对重点政策、重点行业,生成政策特征标签;持续做好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工作;持续关注纳税人场景式服务需求,优化升级“跨域办”“跨境办”“批量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多渠道收集整理并及时回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执行问题。
强化税收风险精准防控。坚持“风险防范”和“狠打骗享”两手抓、两手硬,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税务监管体系,强化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的监管,织牢织密“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网。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享税费优惠的违法行为,同步实施从严从实查处执法过错和违法违纪行动,强化常态化曝光震慑,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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