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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生育津贴超220万?生育津贴岂容造假“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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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25-12-8 10:06
标题:
骗取生育津贴超220万?生育津贴岂容造假“揩油”
来源:人民网评 作者:人民网评
时间:2025-12-05
摘要: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设立的一项重要福利,意在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促进就业公平。申请生育津贴,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然而,生育津贴被造假、被“揩油”、被“偷拿”已非新鲜事。
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布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此次通报中,多地一些涉事公司为了骗取生育津贴而大玩手段、花样百出,骗取金额更令人咋舌。“突击参保、领钱就走”等“丝滑”操作,不仅践踏社保制度的公平底线,更侵蚀千万个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必须毫不手软、依法严惩。
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设立的一项重要福利,意在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促进就业公平。申请生育津贴,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然而,生育津贴被造假、被“揩油”、被“偷拿”已非新鲜事。
多年以来,相关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严惩不贷。之所以造假骗保的行为仍在不断出现,根源在于一些企业和个人无视法律法规威严,把国家的生育津贴当成了“唐僧肉”。更重要的是,在打击治理之下,某些公司和个人已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要么注册空壳公司、突击申领生育津贴,要么虚构劳动关系、办理虚假入职,要么以看似“合规”的方式虚报缴费基数……凡此种种,实际上已形成一条比较成熟和完整的骗保链条。殊不知,既然是国家的生育津贴,其审核、发放和后续监督使用,全环节都会有严密、动态的监测机制。就算手法“高明”、一时间得以骗保成功,但只要是骗,就早晚会暴露出马脚。
骗保之害,不仅在弄虚作假,更在击穿法律底线、损害社会公平。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需退回骗取的资金并接受相应处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也明确,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个人来说,骗保参与者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还可能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对于涉事企业来讲,非但会留下骗保诚信污点,还将面临信用惩戒和巨额罚款等。更严重的是,骗保行为直接导致基金流失,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守护生育津贴安全,需树起法律法规威严,也需监管部门持续精准发力。制度层面,需在多起骗保案例中总结经验,通过流程优化和技术创新,填补监管漏洞,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避免企业截留或串通骗保;技术层面,继续推广医保大数据监测等措施。重点瞄准参保异动、材料审核、缴费基数异常等相关数据。一旦发现疑问,就要及时、精准、深入调查;惩戒层面,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骗保案件依法严惩,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
生育保障关乎民生福祉。任何试图对生育津贴造假“揩油”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让生育津贴及时、精准、完整抵达个体手中,既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保公平的必须,也是筑牢生育友好型社会制度根基的必然。
附 录——
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5-12-03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具有重要作用。但个别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虚构、编造参保人信息,虚构劳动关系等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伪造、变造病历、票据等申领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基金,严重扰乱生育保障管理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和基金安全,依法依规应予以严肃处理。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国家医保局曝光台本期选取了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例,以此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合法途径参加生育保险,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共同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案例一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通昇茶叶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骗取生育津贴案
云南省昆明市医保部门通过本地历史参保信息分析,发现云南通昇茶叶贸易有限公司共办理职工参保登记30人,月平均缴费基数均保持在1.7万元以上,先后有24人申领生育津贴,共227.1万元,且24人均为生育前2至3个月转移到该公司参保,生育并申领生育津贴后便在该公司办理停保,随后又转移到其他单位参保或未参保。经查,该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通过虚假入职、虚假申报等方式骗取生育津贴,涉案数额巨大,情节极其严重。
目前,该线索由医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河北省张家口市两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案
河北省张家口市医保局通过本地数据核查发现蔚县森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蔚县垣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参保职工,存在多人领取职工生育津贴后立即停止缴纳职工医保的异常情况。经查,两家公司法人代表均承认,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人虽然通过企业参保,但实际大部分时间并未在公司工作,并且不予发放工资,涉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其中,蔚县森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丁某等8人于2023、2024两年间领取生育津贴25.4万元;蔚县垣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黄某某等8人于2024、2025两年间领取生育津贴25.3万元,两家公司合计领取生育津贴50.7万元。
目前,张家口市蔚县医保局已分批次追回全部涉案生育津贴,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案例三 福建省泉州市超亿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骗取生育津贴案
福建省泉州市医保局南安分局开展本地医保大数据监测,发现泉州市超亿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参保人数异常增长情况。经核查,该公司4名参保人以挂靠形式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7.1万元。医保部门已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目前,南安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和财务人员石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累犯杨某以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2万元;对洪某等3名主动投案的参保人以诈骗罪判处罚金。
案例四 江西省大余弘艺楼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取生育津贴案
江西省赣州市医保局大余分局对辖区参保人生育津贴领取情况排查时发现,大余弘艺楼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仅为2名员工申报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均为14580元,明显高于实际工资水平。其中1名员工俞某系公司法人妻子,生育后1个月即终止参保,存在骗取生育津贴嫌疑。经查,俞某参保期间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基数仅为3000元,与医保缴费基数严重不符,该公司通过虚构薪资、虚报缴费基数等方式欺诈骗取生育津贴,涉及金额8.4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俞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俞某已主动将侵占的生育津贴退回。
案例五 四川省德阳市马某某、袁某、刘某某骗取生育津贴案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医保局在日常审核中发现,四川省宏语春帆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员工马某某、袁某的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存疑,员工马某某、袁某均为怀孕后入职该公司并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参保缴费基数畸高,为公司法人刘某某的5倍;该公司的参保缴费基数及用工真实性存在重大嫌疑。经核查,马某某、袁某参保期间的活动轨迹、就诊和生育均在异地。四川省宏语春帆农业有限公司员工马某某、袁某存在涉嫌挂靠单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和医保缴费基数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重大嫌疑。
目前,旌阳区医保局对该公司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22.9万元拒付,并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移交参保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扩展阅读:
骗取生育保险基金典型案例第一期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5-10-16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公平、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具有重要作用。但个别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通过虚构、编造参保人信息,虚构劳动关系等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伪造、变造病历、票据等申领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基金,严重扰乱生育保障管理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和基金安全,依法依规应予以严肃处理。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本期选取了5起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典型案例,以此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通过合法途径参加生育保险,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共同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案例一 湖北省大冶市禾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湖北省大冶市医保局在线索核查时发现,大冶市禾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截至2022年11月累计参保189人,参保人员中住院分娩发放生育津贴127人。经查,该公司涉嫌虚构劳动关系,为已怀孕但未参加医保的人员代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249.16万元,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财务人员等4人实施抓捕,对16名向该公司介绍孕妇的乡村医生及村妇联主任采取刑拘、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025年4月,大冶市人民法院对主犯张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从犯陈某某等5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案例二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佰丝特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参保单位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开展大数据监测分析,发现齐齐哈尔市佰丝特商贸有限公司、龙源网红食品有限公司、云逸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参保单位存在数据异常。齐齐哈尔市医保局核查发现3家公司均存在涉嫌伪造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资表等行为,立即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查,齐齐哈尔市佰丝特商贸有限公司、龙源网红食品有限公司并无实际业务,系空壳公司;涉案3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某衡,杨某衡伙同常某吸纳多名无业待产孕妇空挂在公司名下,并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生产后由常某为产妇申领生育津贴,常某、杨某衡、产妇以及中间人杨某霜(医院妇科护士)等人分赃获利。
目前,被侵占的26.02万生育津贴已追回,检察机关已对杨某衡、常某批准逮捕。
案例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枫达食品配送中心等2家参保单位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医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贵港市港北区枫达食品配送中心、港北区健记鲜肉配送中心成立以来,为3名雇员在生育分娩的几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申报基数最高达到18000元,明显高于当地同类岗位工资5000元的平均水平,且未缴纳任何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险,存在骗取生育津贴嫌疑。经查,2家公司涉嫌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薪资、虚报社保缴纳基数等欺诈骗取生育津贴,涉及金额70090.69元。公安机关对该起案件立案侦查,以上人员对其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
目前,被侵占的生育津贴已追回,涉案的4名主要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中。
案例四 辽宁省鞍山市郝某男、邢某伪造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辽宁省鞍山市医保局在为参保人郝某男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时发现疑点并开展核查。经查,2024年初,郝某男与圣杰(鞍山市)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邢某合谋,编造郝某男在该公司任职材料,骗取生育津贴18803.37元,后该津贴被邢某占有。因上述人员涉嫌欺诈骗取生育津贴,鞍山市医保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邢某、郝某男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被侵占的生育津贴已追回,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案例五 上海市参保人杨某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案
上海市医保局开展线上数据筛查时发现参保人杨某申领生育津贴存在疑点,两次申领时间仅相隔217天,遂通过线下调取病史资料、走访工作单位核实以及与公安机关数据比对等方式深入核查。经查,杨某第二次申领生育津贴的病历资料系个人伪造,骗取生育津贴62725.9元。因杨某涉嫌欺诈骗取生育津贴,上海市医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认定诈骗罪,没收的违法所得已退回医保基金,并由医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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