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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开专票后冲红,当季销售额未超30万能否申请退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9-10-24 16:30     标题: 代开专票后冲红,当季销售额未超30万能否申请退税?





留言时间:2019年10月17日

答复时间:2019年10月1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问: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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