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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增加增值税抵扣”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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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9-3-6 17:00
标题:
生活服务业“增加增值税抵扣”政策分析
来源:税律郑大世 作者:hechenhd
发布时间:2019-03-06
在李总理的两会报告中,除了提到将16%、10%增值税税率降为13%、9%以外,还提到“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事实上,如果6%税率保持不变,而其他两档税率降低,则对于适用6%税率的服务业来说,由于其进项相应的减少,如果价格不变,将可能使其增值税税负增加,因此,李总理政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的描述。
那么,该如何增加服务业增值税抵扣呢?
可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扩大服务业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如用于增值税免税、简易计税、个人消费的相应进项允许服务业抵扣。
第二种是对服务业工资等非增值税进项按一定比例,允许服务业企业抵扣。
第三种是对服务业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允许凭票加计抵扣。
很显然,第一种方法不符合增值税原理,而且会大大混乱现有增值税法规体系,并且,也无法使所有服务业企业都能降低税负,因此,其可行性不高。
第二种方法虽然能大大降低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但由于工资人工不利于监管,容易出现征管漏洞,因此可行性也不高。
第三种方法,在过去农产品抵扣中,已经有过先例,再实施有前例可参考,同时,由于是通过对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采用加计抵扣,实际上将其纳入了增值税发票体系,可以有效的进行征管;而且采用这种方式,多购多扣,少购少扣,也符合促生产、提活力的目标。
所以,可以大概预测,对于服务业,最大可能就是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原材料等采用加计抵扣的政策。
关于加计的幅度,由于原来的16%降为13%,10%降为9%,最大可能是按2%进行加计。比如企业购进100万固定资产,进项为100*13%=13万,加计2%,加计为10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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