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严禁借营改增搞运动式清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6-4-22 09:39     标题: “严禁借营改增搞运动式清税”

  


2016-04-21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厉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细致做好全面实施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保障财税平稳运行和各级政府更好履职,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通知提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增多,但基础并不稳固。只有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才能有效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供给侧改革目标。各级财税部门要从发展全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要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知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禁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严禁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让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属正常办理程序除外;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5月1日后办退或少缴;严禁采取人为手段不开增值税发票,或增加开票手续;严禁与企业串通调账等。纳税人缴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通知要求,5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管户移交后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积极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通知同时要求,对收过头税、搞回溯性清税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财税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不应在2016年1月~4月征收的收入,包括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的过头税、借清理企业欠税之名虚增的收入,必须立即退付纳税人。


(责任编辑:褚志杰)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