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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习参考: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2014年11月21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4-11-21 15:43     标题: 学习参考: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2014年11月21日)




1.问:企业出口到国内特殊区域的,没有提单,是正常的吗?企业与香港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香港公司要求把货物发到国内特殊区域,出口报关单打的也是国内特殊区域,那么企业的发票应该开给香港还是区内企业呢?
答:(1)提单(B/L=bill of lading)概念只存在于海运中。至于空运和陆运的运输单据,只能称运单(airway bill、cargorecpet)。提单与运单有本质的区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8条第4项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中的“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所以企业报关进入国内特殊区域的,没有提单,是正常情况。
根据财税[2012]39号第1条第2项规定: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国内特殊区域属于“视同出口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8条第4项规定,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所以企业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国内特殊区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2)企业与香港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香港公司要求把货物发到国内特殊区域,出口报关单打的也是国内特殊区域,那么企业的发票应该开给香港公司。
2.问:外贸企业9月份认证至今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怎么办呢?60票均无?
答:出口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出口退税预申报,提示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疑点,说明国税部门的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没有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所以说出口企业退税预申报,提示没有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疑点,就不能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外贸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2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后,应及时审核并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如果审核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
(1)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2)上述原因外,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查询电子数据传输系统有电子信息,可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运维上报市局、省局运维管理平台处理。
如果在出口退(免)说期截止之日前还缺少相应电子信息如何处理?
如果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一般是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仍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4条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2)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3.问:之前生产企业申报退税进料加工贸易把客供部分一起报了单证齐全并且已审核通过,现客供部分要冲回调整,在单证齐全出口冲减申报客供金额,根据关单号逐条录入可以这么操作吗?差额冲减是否可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4条第5项规定: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
4.问:我们企业有一个伤残人员从我单位离职,社保处说按照相关的条文要给与12个月左右的补助,请问这块钱我们企业怎么走账啊,是一次性支付的,企业用什么附件来入账呢?
答: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离职补偿费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可以使用类似工资发放的凭证作为附件入账。
5.我既然已经过了8月份的出口退税申报,可否在12月征期时先据实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正确、申报,再进行11月的出口退税的预申报?如可以那我在出口退税系统还用把1至10月的做处理吗?比如零申报什么的?
答:您公司可以在12月的征期进行所属期11月的出口退税的预申报。如果是初次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第一次单证收齐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可以不用补以前的免抵退税零申报;如果是以前就有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中间发生的业务就需要补免抵退税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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