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浙江国税局“营改增”试点执行口径类问题解答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3-8-16 16:54     标题: 浙江国税局“营改增”试点执行口径类问题解答


来源:浙江省国税局 作者:中国税网整理 日期:2013-08-16

  1、发行消费卡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如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2、出售电信流量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出售电信流量业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3、工程监理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4、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5、招标代理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代理只包含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船舶代理服务、无船承运、包机业务、知识产权代理、广告代理服务等七项代理业务,而且从范围注释总的原则来看是采用了正列举的方式对改征的范围作出界定,对代理业务不可扩大解释。因此,招标代理服务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6、婚姻介绍、交友网站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7、为客户提供信用评估业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为客户提供信用评估业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属于鉴证服务应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列举的范围执行。
  
  8、股权投资公司的基金管理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9、车辆上牌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10、代销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代销服务为货物购销代理,一般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1、招标行为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的招标服务属于“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通过各类展览和会议提供的招标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招标过程中提供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属于“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
  
  12、电梯维护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电梯维护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90号)规定执行。
  
  13、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4、运钞车运钞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5、交易所为要素市场提供的交易平台服务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一般是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但是手工交易平台除外。
  
  16、船舶监造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7、花卉等植物租赁、养护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其中租赁取得的收入属于应税服务范围,归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中养护收入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18、国际银行卡清算组织(如银联、VISA等)提供的清算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19、专业技能培训是否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但与专业技术的推广和传授相关联的培训除外。比如,驾校提供的驾驶员培训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教育大类职业技能培训,不属于营改增范围。
  
  20、公证处提供的公证业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答:暂不纳入《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试点服务范围。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