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企业向村委会捐了8万修公路 为啥不能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3-8-9 10:41     标题: 企业向村委会捐了8万修公路 为啥不能税前扣除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上海税务微博 日期:2013-08-09

  上海税务新浪微博日前发布的一则案例称,B公司向村委会捐了8万元公路修建费,以加盖村委会财务章的收据入账,在“经营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检查人员认定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或公益性捐赠在税前扣除,责成B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为什么做善事还得补税呢?

  案例具体内容及相关税法规定如下:





图片附件: W020130809055239686420.jpg (2013-8-9 10:41, 749.04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24
http://bbs.xqtax.com.cn/attachment.php?aid=36528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