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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起“营改增”双“扩围” 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迎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3-8-1 11:32     标题: 今天起“营改增”双“扩围” 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积极迎接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2013-08-01

  阅读提示:8月1日“营改增”双“扩围”正式实施。在试点开始之前,全国各级税务机关为迎接这项改革的施行做了积极准备。
  
  河北
  
  河北省国税局和地税局密切配合,细化分工,实现了每一个环节的无缝对接。河北省国税局发挥政策研究介入早、业务技术支撑力强和数据集中处理效率高的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该局先期开发了具有数据补录、效验和批处理功能的数据准备系统,实现了调查核实一次入户、一次采集和多家共享,补录信息逻辑错误自动提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程序在省局后台批处理,提高了工作质效。
  
  辽宁
  
  辽宁省国税局从今年5月试点“营改增”工作开始,就和去年已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江苏省国税局取得联系,在制定方案以及具体运行过程中遇到难题的时候,积极向江苏省国税局相关人员请教。据了解,此次对口联络“营改增”工作,江苏省国税局除了帮助辽宁省国税局解答“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中遇到的税政、登记、认定和税收优惠等问题外,还与辽宁省国税局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保障等方面交换了意见,推进了“营改增”试点工作在辽宁省顺利推行。
  
  黑龙江
  
  为保证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能够正常的领取、填开和使用发票,黑龙江省国税局面向“营改增”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举办了发票使用和管理专题培训会。为了应对“营改增”后发票使用量的激增,税务人员提前深入企业了解发票使用需求,提早报送发票计划。同时,优化发票库房管理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营改增”发票及时、顺利地发放和填开。
  
  浙江
  
  浙江省国税机关共计确认广播影视服务业纳税人722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15户。为了统一扩围企业征管业务操作流程,发出了《关于做好浙江省广播影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数据确认及初始化工作的通知》,完成CTAIS系统升级后涉及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业务初始化设置,测试税种登记、资格认定、票种核定、银税协议维护和优惠备案等业务流程。同时,已完成广播影视服务业“营改增”师资培训工作。
  
  江西
  
  江西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户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由各地主管国税、地税机关联合组织人员核实确认首批试点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江西省国税局已经顺利完成“营改增”试点模拟环境运行测试,各试点测试企业在模拟环境成功开具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西省地税局已经向省国税局移交了全省首批“营改增”试点税源户名单,其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0.9万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4万户。江西省各级税务机关建立联合调查确认工作衔接机制,尽可能实现税务机关一次性调查核实,纳税人一次性报送有关资料,减轻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办理业务的负担。
  
  河南
  
  河南省国税局针对纳税人需求新增并设计印制了河南省运输客运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河南省出租汽车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等13种发票,以保证河南省“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发票业务的平稳过渡。同时,为保证纳税人领取的通用机打发票能够正常开具,河南省国税局升级了《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增设交通运输业、国际货代业务等发票开具模板,并于7月22日发布使用。
  
  广西
  
  统计数据显示,共有5.9万户纳税人被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根据广西财政厅、地税局和国税局共同测算的数据显示,“营改增”后将相应减少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3亿元,两项合计使地税收入减少33.3亿元。其中,今年8月~12月减收13.9亿元。若再考虑今年地税收入15%的增长幅度,则影响今年地税收入15.9亿元,拉低今年地税收入增幅2.2个百分点。
  
  四川
  
  四川省国税局开展“营改增”试点业务模拟运行测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该局逐项研究各工作阶段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纳税申报、舆情监控和办税服务厅及技术保障五项应急预案,建立了三级预警监控机制,明晰各层级重点关注事项,按职责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截至目前,四川省国税局已全面完成试点纳税人调查核实和信息录入工作,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6万户。
  
  贵州
  
  贵州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认真对各项准备工作梳理评估,查缺补漏,完善预案。会议特别强调各地要提前做好办税服务厅备用税控设备、发票库存等准备,以便能够满足突发需求;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领票高峰、个体工商户大量申请代开发票等情况,提前组织应急演练;要对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严格按规定启动应急方案。同时,当地政府把工商、交通、文体广电和公安等部门纳入“营改增”试点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
  
  贵州省地税局召开全省地税局系统“营改增”试点暨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一是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试点工作相关问题;二是认真开展试点纳税人征管资料清理登记,按时完成信息交接;三是做好纳税人的宣传服务工作。两个多月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组织领导、沟通协作、宣传服务、日常管理和纪律执行“五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起步早、进展快和有实效。
  
  云南
  
  云南省国税局按照“有利于改革任务完成、有利于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的原则,充分使用信息技术手段,从数据准备和系统开发等方面入手,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该局自主研发了信息导入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辅助系统等4个系统。纳税人借助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辅助系统,通过网络填写、提交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表,打印后即可持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开票,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负担。
  
  西藏
  
  西藏国税局积极组织硬件资源和技术力量,确保“营改增”试点业务正常开展。一是搭建测试环境并同步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的最新数据,以便开展关键时间点的业务验证;二是开展业务功能测试,顺利代开“营改增”业务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发布“营改增”最新纳税申报功能模块,模拟9月1日后申报征收和会统报表产生等业务。
  
  新疆
  
  新疆国税局积极开展“营改增”试点相关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各级税务人员了解和掌握了试点相关政策、征管操作流程,为“营改增”各项涉税业务的办理、纳税咨询辅导提供保证;使纳税人掌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以及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等的操作方法。同时,新疆国税局纳税服务中心制定实施了《“营改增”试点工作专家值班表》,加大了三方通话和专家值班的力度,保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接通率和答复问题的准确率。
  
  青岛
  
  青岛市国税局制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业务系统模拟运行方案》,以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该方案要求青岛市各税务机关围绕综合征管软件、网上申报系统、网络发票系统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审核系统4大系统,于月底前全部模拟运行一遍,旨在检验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应急预案》,健全“营改增”工作应急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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