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3-1-23 09:30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d646f70102ef1r.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8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