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营改增“扩围”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2-7-30 15:26     标题: 营改增“扩围”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

2012年7月30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大幅扩大至10个省市。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传递出我国营改增推进速度大幅加快的信号,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也将随之进一步显现。

  营改增推进速度大幅加快

  根据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营改增将从目前的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上海是城市经济的典型,而省级区域的产业结构会更加健全,这十个省市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省级,从试点选择来看,有些是发达省份,有些是中等发达城市,有些是内陆,有些是沿海,这凸显出设计意图。”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营改增明年会在今年多地试点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行业试点。对此,白景明表示,这是为今后营改增全面推开打下基础,也表明营改增推进速度将大幅加快。

  营改增最大悬念即将揭晓

  作为一项具有标本意义的税制改革,营改增最大的难度和悬念就是其触及了我国的财政体制。

  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增值税主要由国税机关征收,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比25的比例分享,营业税则主要为地税机关征收,归属也基本归地方,而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统一负责征收,收入仍归地方,同时应考虑地方收入主体税种构建问题,而事实的情况是,营业税目前仍是地方最重要的税种,已经破题改革并寄予厚望的房产税、资源税尚无法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

  营改增之所以选择在上海先行先试主要是上海是国税与地税合一,改革涉及的问题不会太多,而营改增试点大幅扩大之后,税收统一由国税机关征收,地税机关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这也是营改增最大悬念。

  “这不是推进营改增的障碍,应该也可以有效解决。”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说,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这必然要求有规范的体制与之相对应。

  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减税对经济发展的杠杆带动作用显著。2009年至2011年,因实施增值税改革,我国累计减少税收收入5000多亿元,明显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促进了企业发展,带动了经济发展。

  营改增是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营改增可以理顺增值税链条,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降低税负,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之前也撰文介绍,根据测算,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

  白景明也表示,随着营改增推进速度大幅加快,增值税抵扣的链条会进一步扩大,减税效果也会进一步显现,当期可能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减少,但从长远来看,会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税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bbs.xqtax.com.cn/)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