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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消销货合同收取违约金是否缴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8-17 09:20     标题: 取消销货合同收取违约金是否缴增值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中国税网 日期:2011-08-17


  问:我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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