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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自产中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7-4 15:51     标题: 销售自产中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0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中水是否属于再生水?销售自产中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中水属于再生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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