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工程设计分包营业税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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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1-6-7 17:12
标题:
工程设计分包营业税能否抵扣?
编辑导读: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问: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如果我们从甲方承揽一项50万的工程设计,同时又把该设计合同的一部分20万设计 分包给另一家设计企业,请问:20万设计分包能否抵扣营业税。如果能够抵扣 是由 1我公司代扣代缴 还是 2 由分包单位先行缴纳并开票,我公司持该发票到地税抵扣开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勘察设计单位以分包或转包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勘察设计费发票做为抵扣凭证差额缴纳营业税。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罗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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