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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事家装企业获得的回扣收入如何缴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5-10 13:35     标题: 从事家装企业获得的回扣收入如何缴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11-05-10


  问:作为一个专门从事家庭装修的企业,往往向客户推荐建材,建材公司实现销售后会给予家装公司一定的回扣,这部分收入如何计算缴税?

  答:1、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注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它事项的业务,属于营业税代理业税目。

  因此,家装企业居间介绍成交后,建材公司给予的回扣实质上是代理收入,应当开具代理业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或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提供劳务收入。“

  因此,应当将上述回扣作为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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