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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安部要求:保持对发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4-25 17:06     标题: 公安部要求:保持对发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日期:2011-04-2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保持对发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3月31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重点地区的公安经侦部门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打击发票犯罪工作座谈会。

  会上,各参会单位分别汇报了本地区2010年打击发票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2011年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对公安机关打击发票犯罪工作提出了如下希望和要求:

  一是继续开展好“打团伙、端窝点、摧网络”行动,确保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查处和整治工作,争取查办一批大要案件。

  三是积极会同通信管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对发票违法信息的治理工作。

  四是积极会同当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发票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规律,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希望各地公安、税务机关充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典型发票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弘扬法制,震慑分化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全社会公民依法正确取得、使用发票的意识和能力。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在会上指出,2011年是公安经侦部门全面推进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关键一年,参加会议的10个省份,既是2010年打击发票犯罪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区,也是发票犯罪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地位特殊,任务艰巨。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要求,确保发票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认清发票犯罪仍然严峻的形势,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二是要加强和改进案侦工作,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态势。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推进治本措施的落实。五是严格考评,确保全年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截至2011年3月底,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303起,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93名(其中移送起诉247人),捣毁窝点120个,缴获假发票1469.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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