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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调研社保“费改税”:税率设定0.5%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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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1-3-21 09:04
标题:
江苏调研社保“费改税”:税率设定0.5%或1%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3-19
从街道办事处出来,28岁的刘宝全摇了摇头。
2011年春节后,刘宝全回到位于扬州市宝应县的厂里,作为车间负责人之一,他参加了厂里组织的一个关于“是否自愿缴纳社保”的大讨论。
刘宝全被告知,如果参加社保,那么每个月到手的现金就会大幅度减少,企业也因此会增加负担。当时刘没有发言,而是私下到“官方”打听。
“我现在每个月领2000元多点的工资,如果扣除社保,到手的只有1300块多些,不划算。”3月17日,刘宝全这样告诉记者。
刘的案例显示出当前社保体制的困惑:缴纳后对个人直接经济利益侵蚀较大,另一方面,企业也更多倾向于不交或少交。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社保费改税,江苏的自主改革也一直在探索。本报记者获悉,江苏省财政厅、国税局、人保厅等部门不久前对宝应县进行了调研,参加调研的人士向本报表示,社保由费转税,改革征收方式,并执行低税率,或许可破解当前社保体制弊端。
社保负担率相差巨大
基本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主要两类,从现有政策和宝应当地实际执行看,两项合计参保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31%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全县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个负担是很重的,企业确有力不从心之感。”宝应县人保局办公室人士称。
而从企业具体情况看,不同类型企业负担率不平衡,技术密集型负担低;劳动密集型负担重。
在省部门的指导下,宝应县选取10家不同类型的代表性企业,通过近5年的工商数据计算发现,就一家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对比而言,社保费对销售负担率分别相差15个百分点,而对利润负担率则相差达到了惊人的96%。
由于社保缴纳以工资(或职工人数)为计征依据,企业间的人均创收不同、形成应缴社保费占企业销售和利润比重不同,形成了极大的差别。
以上述模型为依据,宝应县认为,如果进行适当的改革,则可有效解决当前社保体制存在的问题。
具体而言,参保单位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直接向地税社保费征收部门申报交纳,个人应交的社保费由现时所在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回。而这有利于解决不同企业不同贡献工种之间的不平稳问题,
其中,参保具体人员由缴费单位按在岗人数确定,并作明细申报以便个人账户分录,对其中部分未参保的人员由单位在缴费的同时向人保部门补办参保手续,这解决了现行“扩面难”的问题。
而在参保人的管理上,单位与个人应相对分离,个人参保后社保关系随工作转移。对征收部门而言,以“工资总额”为总控制指标,采取与企业所得税的进入成本的工资总额。
宝应样本:税率0.5%或1%
如果社保费改税,按照宝应县的测算,在职工利益保证的前提下,企业负担大为下降,并且也会保证地方财政。
“从实践中看,社保税率试设定0.5%和1%两档比例税率,是较为合适的。”上述宝应县财政局人士表示。
以宝应县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050元来计算,企业起码1年要为一个工人支付1.6万元左右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按企业平均15%利润来测算,每个工人应创产值11万元,才能保证企业在扣除所有法定成本后达到盈利点。
由于产值是没有实现收入的数字,不能作为征税的依据,因此实际中以销售实现为依据,以12万元为界定点,12万元以下适用0.5%税率,12万元以上适用1%税率。
宝应县认为,0.5%或1%税率,符合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以人均销售为依据也是较通用的税收惯例,体现了公平。
仍以上述10家典型企业为代表,测算后发现,不仅企业负担率相差明显缩小,从征收总量上看,十户企业总体仅下降了154万元;企业负担略有上升的只有两户,且都是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重点骨干企业。
“社保税若开征,对单个企业来说负担轻了,而所有经营性收入都应列举为应税收入,税目是非常宽的,征收总量会不降反升。宝应处经济欠发达地区,具备全国的代表性。”宝应县财政局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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