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企业购进某种财务软件应如何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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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1-3-11 14:44
标题:
企业购进某种财务软件应如何列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购进某种财务软件,应该作固定资产处理,还是作无形资产处理?其折旧或者摊销年限如何确认?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因此,企业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确认,如需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则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核准。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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